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會議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深化司法改革,規範司法行為,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提升司法能力,充分發揮審判機關的職能作用,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 發文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發布日期:2013-03-17
  • 執行日期:2013-03-17
發文單位,發布日期,執行日期,相關內容,

發文單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發布日期

2013-03-17

執行日期

2013-03-17

相關內容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3年3月1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王勝俊院長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過去五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安排,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