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社區居民委員會

第二社區居民委員會

第二社區居民委員會是1993年一月批准成立時,由縣級人民政府定名的地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二社區居民委員會
  • 羅馬字母拼寫:Dì'èr Shèqū Jūmínwěiyuánhuì
  • 性質:歷史地名
  • 省份:江蘇省
地名含義,歷史沿革,

地名含義

由於其為1992年保稅區拆遷安置的三個小區的一個,又位於其他兩個小區中間,根據順序,取名為第二居民委員會。

歷史沿革

第二居民委員會始建於1992年元月,是為安置張家港保稅區拆遷戶而興建的居民住宅區之一,住戶由高東村、善政村、大圩村、柏木村、中興村、中圩村等部分拆遷戶組合而成,以原大圩村村民為主,1993年1月正式成立,屬中興街道辦事處管轄,1996年6月18日,更名為中心鎮安定新村居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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