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雅典組織的軍事同盟。伯羅奔尼撒戰爭中雅典戰敗,雅典組織的第一次海上同盟(提洛同盟)解散。公元前378年雅典為恢復其地位,聯合七十多個城邦組成第二次雅典海上同盟。規定凡希臘人或非希臘人國家,除屬波斯統治的以外,皆可入盟。各盟邦保持獨立地位,雅典不得派遣官員、駐軍以及攤派盟費,並不再建立軍事殖民地。同盟所需盟費及艦隻,屬雅典者由雅典管理,應歸盟邦負擔者由同盟會議分配。同盟會議(synhedrion)設在雅典,各盟邦派一名代表出席,各盟邦權利一律平等。重大決定由雅典公民大會和同盟會議(雅典不參加)共同作出。同盟艦隊由雅典人任統帥。雅典利用同盟向愛琴海北岸擴張,與馬其頓爭奪安菲波利斯。後同盟內部分裂,引起“同盟國戰爭”(前357—前355)。雅典戰敗,同盟解體。前338年喀羅尼亞戰役後被馬其頓國王腓力二世宣布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