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核打擊:美國在20世紀60年代提出的一種核戰略理論。美國相互確保摧毀戰略的核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二次核打擊
- 提出者:美國
美國在20世紀60年代提出的一種核戰略理論。美國相互確保摧毀戰略的核心。
主要內容是:美國戰略核力量必須時刻擁有第二次核打擊能力,在遭到敵方第一次核打擊之後,不僅能夠將一部分或大部分戰略核力量保存下來,而且還能夠用保存下來的戰略核力量組織與實施有效的報復性還擊,打擊敵方的大城市,摧毀蘇聯20%-25%的人口和50%的工業目標,以遏制蘇聯的戰略核攻擊。
20世紀60年代J.F.甘迺迪總統上台後,根據美、蘇戰略形勢,採納了M.D.泰勒的靈活反應戰略。這一戰略一改過去依賴一種武器系統和一種戰略概念的弊端,提出建立一支以核力量為盾、以常規部隊為劍的多樣化的軍事力量,不僅能夠打全面核大戰,而且能夠打各種類型的常規戰爭,側重進行特種戰爭和局部戰爭,提出打“兩個半戰爭”的備戰指標。鑒於美、蘇雙方戰略核力量的發展,甘迺迪政府在靈活反應戰略之下,實行限制損傷的核戰略方針,基本思想是準備在出現危機時,以進攻性武器先發制人打擊蘇聯的軍事目標,摧毀其戰略核武器基地,以削弱敵方的核還擊能力。但是,蘇聯在飛彈發展方面的巨大進步,使得美國即使使用先發制人的攻擊,其遠程轟炸機和飛彈也不可能消滅蘇聯的飛彈威脅,因而甘迺迪政府將限制損傷戰略修改為相互確保摧毀的核戰略。這種戰略主張側重打擊蘇聯的城市目標,即在第二次核打擊時,把敵方的城市全部摧毀,以此威懾敵方,迫使敵方不敢對美國發動突然襲擊,以遏制蘇聯的戰略核攻擊。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