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

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

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是指購買第二套商品住宅房仍然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但第三套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
  • 外文名:無
  • 解釋: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
  • 特點:繳存職工可申請組合貸款
貸款政策,貸款期限,

貸款政策

購買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繼續申請使用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但是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發放公積金貸款。
如果之前按揭購買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類),然後又賣了,現在準備新購一套商品住房(住宅類),申請公積金貸款仍算第一套。與商業銀行不同的是,銀行“認房也認貸”,而公積金中心“只認房不認貸”。也就是說,公積金中心只認申請人目前名下房產,不計算其擁有房產和按揭貸款的歷史記錄。
職工的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不足以支付購買住房所需時,職工可以向受託銀行申請商業住房貸款,並由受託銀行以公積金貸款和商業住房貸款的組合形式向職工發放。
公積金貸款採用抵押擔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下同)應以所購買住房作為抵押物。借款人應當和受託銀行簽訂抵押契約,並按本市房地產權登記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公積金貸款採用質押擔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應當提供公積金中心和受託銀行認可的憑證式國債、受託銀行本行本幣定期存單,以及其他依法可質押的權利憑證進行擔保。借款人應當和受託銀行簽訂質押契約,並在契約約定的期限內辦理權利憑證移交等手續。

貸款期限

公積金貸款期限以年為單位,最長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職工申請的貸款期限與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之和不超過70年。按住建部、人民銀行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目前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為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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