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高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

第九屆高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是2022年教育部發布的獎項。

2022年,教育部印發通知,決定啟動第九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九屆高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
  • 創辦機構:教育部
受理成果範圍,獎項設定,申報資格與要求,申報單位,申報辦法,

受理成果範圍

(一)受理成果範圍
根據國家標準《學科分類與代碼》(GB/T13745-2009),參考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數據代碼表》的學科分類,借鑑歷屆評獎經驗做法,適應新時代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發展需要,本屆評獎的受理成果範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理論;2.黨的創新理論研究;3.中共黨史黨建學;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學;6.宗教學;7.語言學;8.中國文學;9.外國文學;10.藝術學;11.歷史學;12.考古學;13.經濟學;14.政治學;15.法學;16.社會學;17.人口學;18.民族學與文化學;19.新聞學與傳播學;20.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21.教育學;22.體育學;23.統計學;24.心理學;25.管理學;26.港澳台問題研究;27.國際問題研究;28.區域國別學;29.交叉學科。

獎項設定

(二)獎項設定和名額
本屆評獎的獎項分為著作論文獎、諮詢服務報告獎、普及讀物獎和青年成果獎。普及讀物獎和青年成果獎不分等級,其他獎項分設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
獎勵名額總計1500項左右。各學科的獎勵名額,結合國家戰略和學科發展需要,依據該學科申報數占所有學科申報總數的比例進行分配。按照確保質量的要求,允許各學科各個等級的獎項有空缺。

申報資格與要求

本屆評獎參評成果範圍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專著、編著、譯著、工具書、古籍整理等);2.論文;3.諮詢服務報告;4.普及讀物。具體申報資格與要求,詳見《成果獎實施辦法》第十條的有關規定。

申報單位

(一)本屆評獎,教育部直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學校為單位,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為單位,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所屬高校以教育司(局)為單位(以下簡稱申報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材料。
(二)本屆評獎接受香港、澳門高校申報,相關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本屆評獎實行限額申報。各單位具體申報名額詳見申報系統,請以單位賬號登錄後查看。各申報單位要堅持質量第一的導向,按照政治標準與學術標準相統一的原則,科學合理分配申報名額,規範申報程式,切實做好申報遴選工作。

申報辦法

(一)本屆評獎採取網上申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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