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麻稅指的是我國土地革命時期,在根據地對每人每年實收竹麻(一種破成碎片,未侵石灰的竹片,供造紙使用)所徵收的稅。中農、貧農每人每年實收竹麻6擔以上起征,稅率分別按14個等級累進徵收,6擔以上征6%,最高累進至16擔以上征18%; 富農3擔以上即征5%,最高累進到16擔以上,征24%。
土地革命時期中華蘇維埃政府在中央革命根據地對山林出產所徵收的稅,主要包括竹麻稅、木梓稅、茶葉稅、果子稅四種。
竹麻稅指的是我國土地革命時期,在根據地對每人每年實收竹麻(一種破成碎片,未侵石灰的竹片,供造紙使用)所徵收的稅。中農、貧農每人每年實收竹麻6擔以上起征,稅率分別按14個等級累進徵收,6擔以上征6%,最高累進至16擔以上征18%; 富農3擔以上即征5%,最高累進到16擔以上,征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