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谿縣委老幹部工作局

中共竹谿縣委老幹部工作局初建於1984年4月,經1997年和2002年行政機構改革,至2005年12月止,局內設秘書股、管理服務股、關工辦,下轄縣休乾所,實有幹部職工11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竹谿縣委老幹部工作局
  • 初建:1984年4月
  • 簡介: 1997年7月,在機構改革中根據
  • 簡介2:2002年4月,在機構改革中根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1984年4月老幹部局成立。在成立老幹部局以前,老幹部工作主要管理職能由縣委組織部老幹部科承擔,下轄縣休乾所(副科級單位),休乾所主要履行服務職能。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印發〈九省市老幹部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組通字[83]28號)檔案精神,1984年4月,縣委撤消縣委組織部老幹部科,設立縣委老幹部局(正科級),內設辦公室、服務股、安置股,下轄休乾所(股級),屬黨委系統,由縣委組織部管理;
1997年7月,在機構改革中根據《關於印發〈中共竹谿縣委老幹部工作局、竹谿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溪辦[1997]49號)檔案,縣委老幹部局與縣老齡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為正局級事業單位,局(辦)內設秘書股、管理服務股、調研股3個股,下轄縣休乾所(股級,事業單位),由縣委組織部管理;
2002年4月,在機構改革中根據《關於印發〈中共竹谿縣委老幹部工作局職能配備內社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溪辦發[2002]32號)檔案,將老齡委工作職能劃歸民政局,老幹部工作局為正局級行政單位,內設秘書股、安置管理股、關心下一代工作辦公室3個股室,下轄縣休乾所(股級,事業單位),由縣委組織部管理,現有幹部職工9人。2009年8月、2010年3月,縣休乾所、縣關工辦先後被縣委、縣編辦明確為副科級單位,由縣委老幹部局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結合本縣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細則和意見,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按照政策規定檢查督辦老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實,開展走訪慰問活動,召開座談會、情況通報會、形勢報告會,向老幹部通報政治、經濟形勢,組織老幹部參加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
(三)組織老幹部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各級黨組織加強老幹部黨支部建設。引導老幹部在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中發揮作用。
(四)努力辦好縣休乾所、老幹部活動中心,組織和指導老幹部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文化、體育活動。
(五)負責老幹部各項待遇落實和老幹部離休、護理費及易地安置的審批聯繫等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生活保障、醫療保健及老幹部逝世後的善後工作。
(六)組織離退休老幹部深入實際,調查研究,通過言傳身教等多種途徑,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文化科學素質。指導關心下一代工作健康發展。
(七)加強調查研究,制定老幹部工作發展規劃,總結推廣老幹部工作先進典型和經驗,加強巨觀管理和督促檢查,指導協調全縣老幹部工作,為縣委、政府制定老幹部政策提供參考依據。
(八)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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