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邱縣

武王弟,曰姬叔繡。武王克商,封於滕。即今山東章邱縣是也。

清雍正三年(1725),為避孔子(名丘)的名諱特頒上諭:丘旁加邑(右阝),“丘”成為“邱”(新造字),改讀“期”(qi)音,章丘縣也就成為章邱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章邱縣
  • 1725:清雍正三年
  • 1914年6月:改稱濟南道
  • 1927年:廢道
  • 章丘撤縣:設市轄區不變,由濟南市代管。
  • 1978年:章丘縣由泰安專區劃歸濟南市
  • 隸屬:濟南市
民國屬岱北道。1914年6月,改稱濟南道。1927年,廢道,屬山東省。1938年3月,屬魯北行署第十二督察區。1939年屬泰安、萊蕪、歷城、淄川、博山、章邱、新泰七縣邊區聯防辦事處。1940年4月,屬魯中行政區泰山專區。1943年春,淄川、章丘、萊蕪三縣接合部新建一縣,定名淄章萊邊聯縣,章邱縣有二個區劃歸該縣。1944年春撤銷淄章萊邊聯縣。1945年8月,析章邱、歷城二縣各一部,新建章歷縣。章歷縣轄五個區,縣政府駐章邱城。章邱縣轄10個區,縣政府駐埠村。二縣均屬魯中行署泰山專區。1946年6月,章歷縣改屬渤海行署清河專區。1950年4月,章邱、章歷二縣改屬淄博專區。1953年7月,章丘、章歷二縣改屬泰安專區。1953年9月,章歷縣撤銷,合併入章邱縣。縣駐地由埠村遷章邱城。1958年8月,章丘縣駐地由章丘城遷現駐地明水。1958年9月,泰安專區與濟南合併,章丘縣隨同屬濟南市。1961年4月,泰安專區由濟南市分出恢復原建制,章丘縣回屬泰安專區。1964年章邱縣改名章丘縣。1978年11月,章丘縣由泰安專區劃歸濟南市。1992年8月1日,經國務院批准,章丘撤縣設市轄區不變,由濟南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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