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良華,男,1963年7月出生,漢族,湖北江陵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北省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2019年11月,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依法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章良華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北江陵
- 出生日期:1963年7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違紀雙開,
人物履歷
1995年11月至1996年03月,任荊門市沙洋區副區長;
1996年03月至1998年10 月,任荊門市沙洋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1998年10月至2001年02 月,歷任荊門市沙洋區委副書記、沙洋縣委副書記;
2001年02月至2003年05月,任荊門市委副秘書長;
2003年05月至2006年10月,任荊門市鐘祥市委副書記、鐘祥市市長;
2006年10月至2008年11月,任荊門市東寶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8年11月至2017年04月,任湖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湖北省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
2017年04月至2018年11月,任湖北省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副主任;
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任湖北省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6月12日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湖北省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章良華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違紀雙開
2019年11月,經湖北省紀委監委審查調查,章良華黨性原則缺失,紀律規矩意識淡薄,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堵口,對抗組織審查,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受賄事實;違反廉潔紀律,長期無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為近親屬向服務對象借錢用於炒股,利用職權幫助親屬承接工程,獲取巨額利益,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章良華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章良華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