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董事長”是指西雙版納藍景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余某(曾用名余峰)。2016年12月,余某因為購買、肢解穿山甲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2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穿山甲董事長
- 人物:曾用名余峰
- 職務:藍景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
- 發生時間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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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來源
2016年12月2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掛出了一份刑事判決書。判決書由雲南省景洪市法院於去年11月29日作艱簽抹夜出。
當事人之一為西雙版納藍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董事長余某(曾用名求禁凝余峰)。他於1963年出生,湖南嶽陽人。判決書稱,2016年4月,余某托人匙悼寒購買了三隻穿山甲死體。
余峰當時因為何種原因購買穿山甲,裁判文書並未透露,目前也已無法查證。
根據判決書內容可以明確的是,余峰以17740元從受託人手中獲得穿山甲之後,夥同受託人在自己的花園淚拘榜匪別墅里對穿山甲進行了肢解、取鱗和冰凍。
2016年5月4日18時,余峰準備將肢解後的4袋穿山甲肉和鱗片,乘飛機帶回湖南老家。後在西雙仔旋煮版納機場安檢時被查獲。
事件處置
2016年12月,余峰等人因犯“非法收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法庭判處不同刑期的徒刑,其中定重,余峰身為主犯獲刑最重,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2萬元。
網友評論
@呂_老純:判最重的也只有兩年緩刑,也就是說根本不用坐牢,這樣會有啥威懾力?
@跪求不晚點:希望未來能加大保護力度,拿出保護大熊貓微屑鴉的態度保護穿山甲,不信還有人敢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