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艦飛彈武器系統

空艦飛彈武器系統:由空艦飛彈、機載火控系統和技術支援設備組成的武器系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空艦飛彈武器系統
  • 組成部分:空艦飛彈、機載火控系統和技術支援設備
由空艦飛彈、機載火控系統和技術支援設備組成的武器系統。
空艦飛彈武器系統利用機載探測系統發現和識別海上艦船目標並跟蹤、測定目標和飛彈的位置及運動參數(或接收飛機和直升機外目標信息),通過機載火控計算機計算和裝定飛彈射擊諸元,控制飛彈瞄準、發射。發射後,彈上制導系統導引飛彈飛向並有效摧毀目標。
空艦飛彈武器系統由空艦飛彈、機載火控系統、技術支援設備組成:①空艦飛彈。多數空艦飛彈與艦艦飛彈基本通用。固定翼飛機發射時,由於空艦飛彈具有飛機的飛行初速,飛彈一般不裝助推器;直升機發射時,飛彈裝固體火箭助推器。②機載火控系統。包括機載對海搜尋、跟蹤雷達或紅外跟蹤器及火控計算機(指揮儀),用於提供目標信息並解算,嚮導彈裝定射擊參數,對飛彈實施射前檢查,最後通過發射裝置發射飛彈。③技術支援設備。與反艦飛彈通用。早期空艦飛彈載機通常是單一任務的反艦飛彈攻擊機,火控系統只為飛彈服務。新型空艦飛彈火控系統納入載機的多任務綜合火控系統,統一接口、統一功能,探測、跟蹤、計算、發射控制與其他武器共用。飛彈專用掛架與機載通用掛架相連線,飛彈一般裸露懸掛在機外,依靠重力或彈射投放發射,小型機載飛彈可從發射導軌上點火發射。
自20世紀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空艦飛彈武器系統已先後發展了三代。中國海軍的YJ系列空艦飛彈武器系統從80年代中期開始,已裝備轟-6、“飛豹”等飛機。發展趨勢是:研製發展新一代遠程空艦飛彈的同時,採用機載多任務綜合火控系統,依靠外部目標信息實現防區外發射攻擊,攻擊距離500~1000千米;採用人在迴路中的成像末制導控制技術,提高飛彈的命中精度(5米以內)及毀傷效果。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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