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有關工作意見和辦法,並指導貫徹實施。
2、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擬定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3、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查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調查處理生產傷亡事故;受市政府委託依法對生產傷亡事故的調查報告進行批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4、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工作。
5、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6、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7、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
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8、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
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9、擬定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監督管理安全技術經費;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科學技術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領導構成和職責
局 長:苑德江 主持安監局、安委辦全面工作
副局長:王學軍 負責常務、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
邱立軍 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各鄉鎮政府、市區街道辦事處、
開發區管委會、工信局安監辦(所)對全市加工製造行業加強安全監管工作;負責非直接監管領域的綜合監管工作
內設機構
安全辦 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重要檔案和材料,負責全市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工作,研究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綜合協調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安全大檢查和專項監督。負責聯繫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社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對全市各鄉(鎮)、社區及各有關單位安全工作的考核督查,指導協調對全市
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普查整改,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的建設及應急救援演習;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鐵路、水利、林業、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重、特大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分析預測重、特大事故的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執法大隊 負責檢查《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調查處理安全生產上訪舉報案件;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日常現場執法監察;參與安全生產事故搶救救援及查處工作。
辦公室 擬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組織研究擬定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有關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範及安全生產科研成果的鑑定、推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調查研究和信息化建設工作;依法組織起草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意見和辦法,並指導貫徹實施;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和執法監察工作,指導安全生產系統的法制建設工作;承擔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會議組織、機關文秘、政務信息、公文處理、保密、檔案、提案信訪等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保衛、聯絡接待等行政事務;負責機關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及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起草機關綜合性檔案;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所轄事業單位幹部管理、人事、工資等具體工作。
綜合協調股 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辦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市政府、市安委會重要檔案和會議材料;負責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統計工作,研究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聯繫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綜合協調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參與生產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對全市各鄉(鎮)人民政府(社區街道辦)、各部門、各重點企事業單位的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組織協調對全市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普查、整改工作。
非煤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非煤礦山等開採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三同時”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狀況和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行為;負責非煤礦山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組織開展礦山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者、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組織調查處理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傷亡事故,參與相關生產經營單位重、特大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協調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和監督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評估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工作;指導、監督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整治和安全評估工作;組織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督檢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者、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組織協調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危化監察室 綜合監督管理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和擴建的安全審查、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及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審查和定點;負責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發放、登記工作並監督檢查。依法監督檢查醫藥、化工(含石油化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
職業安全衛生情況;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評價和安全評估工作;組織協調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監督煙花爆竹生產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生產安全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發放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應急辦公室 組織指揮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全市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並組織各部門按預案進行搶險救援。分析預測重特大事故的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時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它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並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危害程度。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