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物熱泵(空氣源)熱風機》是2020年0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穀物熱泵(空氣源)熱風機
- 外文名:Heat pump(air source)hot air heater for grain dryer
- 標準編號:T/JSAMIA 007—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12月31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1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技術內容,
起草人
楊浩勇、武民、張婕、盧青、帥立朋。
起草單位
南京同立製冷空調設備製造有限公司、江蘇省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站、江蘇省農業 機械試驗鑑定站、江蘇省奧斯康新能源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穀物熱泵(空氣源)熱風機(以下簡稱熱風機)的型號命名與基本參數、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與(低溫循環式)穀物烘乾機配套使用的熱泵(空氣源)熱風機。
技術內容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穀物熱泵(空氣源)熱風機(以下簡稱熱風機)的型號命名與基本參數、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與(低溫循環式)穀物烘乾機配套使用的熱泵(空氣源)熱風機。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 4706.1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GB/T 5667 農業機械生產試驗方法
GB/T 7249 製冷設備 術語
GB 10395.1 農林機械 安全 第1部分:總則
GB 10396 農林拖拉機和機械、草坪和園藝動力機械 安全標誌和危險圖形 總則
GB/T 13306 標牌
GB/T 18836-2002 風管送風式空調(熱泵)機組
GB/T 17758-2010 單元式空氣調節機
GB/T 20109-2006 全新風除濕機
JB/T 9832.2-1999 農林拖拉機及機具 漆膜附著性能測定方法 壓切法
3 術語和定義
3.1
穀物熱泵(空氣源)熱風機 Heat pump(air source)hot air heater for grain dryer
一種以空氣為熱源,以電能驅動壓縮機,採用蒸汽壓縮製冷循環,將大氣環境空氣的低溫熱能吸收、整合提升成高溫熱能,通過風機輸送用於穀物烘乾的供熱設備。
3.2
壓縮機裝機動力 Compressor installed power
熱風機裝備的主機-壓縮機在空調工況下運行時輸入的動力。單位:Hp。
3.3
額定工況 Rated operating conditions
以大氣環境溫度10℃±2℃,相對濕度70%±10%為額定工況。
3.4
低環境溫度運行工況 Low ambient temperatueoperating conditions
以大氣環境溫度 0℃±2℃,相對濕度70%±10%為低溫運行工況。
3.5
額定製熱量 Heating capacity on rated operating conditions
在本標準規定額定工況制熱能力試驗條件下,熱泵熱風機單位時間內向所需區域送入的熱量(不含輔助電加熱發熱量)。單位:kW。
3.6
額定製熱功率 Heating power input on rated operating conditions
在本標準規定額定工況制熱能力試驗條件下,熱泵熱風機運行時所消耗的功率(不含輔助電加熱功率)單位:kW。
3.7
性能係數(COP) Coefficient of performamce factor
額定製熱量與額定製熱消耗功率的比值。
3.8
適配烘乾機風量 Dryer air volume
在規定的風量試驗條件下,熱風機單位時間內與所配烘乾機引風機引入的風量,單位:m3/h。
3.9
熱風溫度範圍 Hot air temperature range
在規定的風量試驗條件下,可滿足烘乾作業需要的適用熱風溫度範圍。單位:℃
3.10
除霜方式 Defrosting way
在低環境溫度下,熱泵熱風機吸熱蒸發器除霜時,所選擇的除霜方式。
3.11
輔助電加熱功率 Aauxiliary heating power
當低環境溫度下,熱泵熱風機需配置輔助加熱裝置,加熱裝置開啟時所消耗的電功率。
3.12
空氣焓差法 Air-enthalpy test method
一種測定冷熱機組製冷(熱)能力的方法,見GB/T17758-2010附錄A。它對機組的進風參數、出風參數以及循環風量進行測量,用測出的風量與進風、出風焓差的乘積確定機組的製冷(熱)量。
4 產品型號與基本參數
4.1 產品型號命名
□ G R □ (□)
壓縮機裝機動力:單位:Hp
額定製熱量:單位:kW
熱源類型:空氣源熱泵
送風類型:風管送風
企業品牌簡稱
示例:XXGR120(48), XX牌熱泵,額定製熱量120KW,壓縮機裝機動力48Hp。
4.2 基本參數
熱風機的基本參數見表1。
表1 穀物熱泵(空氣源)熱風機基本參數
項目 單位 指標
壓縮機裝機動力 Hp ≥45
額定製熱量 kW ≥130
額定製熱消耗功率 kW ≥37
性能係數值 COP ≥3.5
輔助電加熱功率 kW ≥18
熱風溫度範圍 ℃ 35~65
單批次烘乾作業溫度波動度 ℃ ≤±2
適配烘乾機風量 m3/h 8500~12000
適用環境溫度 ℃ -5~45
除霜方式 / 熱氟沖霜
額定電壓/相數/頻率 / 380V/3N~/50Hz
配電功率 kW ≥55
外形尺寸 mm 企業規定值
質量 kg 企業規定值
5 要求
5.1 一般要求
在環境溫度-5℃~35℃的範圍內,熱風機應保證正常使用。
與烘乾機配套使用,在低環境溫度運行工況下,熱泵熱風機的送風溫度不低於55℃。
與烘乾機配套使用,不論環境晝夜溫差如何變化,送風溫度波動範圍應小於設定值的±2℃
熱風機應自帶防塵過濾網和灰塵收集裝置,並可方便拆下清洗。
熱風機應有冷凝水積水水槽,及冷凝水排出機外的排水管路。
熱風機低溫環境運行時,應具有自動化霜和手動應急化霜功能,化霜時間每小時不超過10分鐘。
熱風機應具有輔助電加熱功能,並可自動開停。
熱風機的設計應保證在正常運輸、安裝和使用時具有可靠的穩定性
熱風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的地面上,空間應通風、無腐蝕。如安裝在室外,應有防雨措施。
熱風機送熱風管道應採用鍍鋅鋼板製成,並做保溫處理。同時熱風機也應安裝排冷風管道,冷風應排向與進風相反的方向,排冷管道也應做保溫處理。
5.2 安全要求
在正常使用狀態下,人員有可能觸及的運行部分和高溫零部件等,應設定防護罩或防護網,並符合GB 4706.1、GB 10395.1的規定。
熱風機應安裝防觸電保護裝置,防觸電保護等級為Ⅰ級。
熱風機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並標示明顯,其接地電阻不得超過0.1 Ω。
對操作人員有危險的部位,在明顯的位置應有安全警示標誌。標誌應符合 GB10396的規定。
操作人員應嚴格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規範操作。
5.3 性能要求
5.3.1 製冷系統密封性能
熱風機製冷系統各部分不應有製冷劑泄漏。
5.3.2 運轉試驗
熱風機運行時,所測機組的電流、電壓、輸入功率等參數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正常運行。
5.3.3 額定製熱量
按本標準6.4制熱量試驗時,熱風機實測的制熱量不應小於其額定製熱量的95﹪。
5.3.4 額定製熱功率
按本標準6.5試驗時,熱風機實測的制熱消耗功率不應大於其額定製熱功率的110﹪。
5.3.5 性能係數(COP)
性能係數實測值應不小於性能係數值的90﹪。
5.3.6 熱風溫度範圍
在標定的風量範圍內,測得的熱風溫度與基本參數指標的誤差小於5﹪。
5.3.7 單批次烘乾作業溫度波動度
在單個批次烘乾作業時間內,當環境溫度晝夜溫度變化時,熱風機熱風溫度波動範圍應在基本參數指標範圍內,誤差小於±1℃。
5.3.8 低溫工況運行及化霜試驗
按本標準3.4試驗時, 熱風機應能連續正常運行,部件不應損壞,各保護開關不應動作。當吸收熱量的蒸發器結霜時,應能按照設定的周期和時間自動完成除霜操作,手動除霜功能應能正常除霜。
5.3.9 輔助電加熱功能
輔助電加熱器在設定的開停條件下,能自動開停。
5.3.10 輔助電加熱功率
在輔助電加熱開啟時,電加熱器實測的功率不小於標定功率的95﹪
5.3.11 噪聲
熱風機噪聲限值應符合GB/T 18836-2002 的規定。
5.3.12 可靠性
熱風機可靠性試驗時間應不低於72h,可靠性(有效度)不應小於95%。同時首次故障前平均工作時間應不小於120h。
5.4 裝配及外觀質量
按規定程式批准的圖樣和技術檔案、工藝要求進行裝配。裝配緊固、尺寸準確。
所有結構焊接應平整、均勻,不應有焊疤、夾雜、裂紋、氣泡及飛渣等缺陷。
外殼所有表面部件應採用噴塗,塗面光滑平整,色澤均勻,不應有流痕、波紋等現象。
熱風機的各種電氣控制部件應能正常工作,各種保護器件應符合設計要求並靈敏可靠。運行中,不得產生異常噪聲和振動。
6 試驗方法
6.1 試驗條件
熱風機額定製熱量及額定製熱功率的試驗裝置參照GB/T17758-2010附錄A A.2空氣焓差法進行試驗。
熱風機的試驗工況見表2。
表2 穀物熱泵(空氣源)熱風機的試驗工況
項目 使用側(空氣) 熱源側(空氣)
進風溫度 送風溫度 環境溫度 相對濕度
額定工況 10℃±2℃ ≥60℃ 10℃±2℃ 70%±10%
低環境溫度運行工況 0℃±2℃ ≥55℃ 0℃±2℃ 70%±10%
風量(m3/h) 8500~12000 23500×2
試驗儀器儀表的型式及準確度應符合GB/T17758-2010標準中表4的規定。
熱風機所有試驗應按銘牌上的額定電壓和額定頻率進行。
熱風機應在製造廠規定的風量下進行試驗,空間環境應充分寬敞。
6.2 製冷系統密封性能試驗
熱風機的系統在正常的製冷劑充灌量下,用靈敏度為1×10-5Pa·m3/s的製冷劑檢漏儀進行檢驗。
6.3 運轉試驗
熱風機在額定工況條件下進行運轉,分別測量機組的輸入功率,運轉電流和進出風溫度。檢查安全保護裝置的靈敏度和可靠性,檢驗溫度、電器等控制元件的動作是否正常。
6.4 額定製熱量試驗
按3.2規定的額定工況和GB/T 17758-2010附錄A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
6.5 額定製熱功率試驗
在額定製熱量試驗的同時,測定機組的輸入功率和運轉電流。
6.6 性能係數(COP)試驗
按本標準5.2.3試驗所測的制熱量與按5.2.4條試驗所測得制熱消耗功率的比值。
6.7 熱風溫度範圍
在額定製熱量測定的同時,測定熱風溫度的範圍。
6.8 單批次烘乾作業溫度波動度
在熱風溫度範圍試驗的同時,以熱風溫度範圍上限溫度為試驗溫度,熱風機連續運行12h,測定的波動範圍。
6.9 低溫工況運行及化霜試驗
按3.4規定的低溫工況和GB/T 17758-2010附錄A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
6.10 噪聲試驗
在額定頻率及電壓下,按GB/T 17758-2010附錄D測量機組噪聲。
6.11 可靠性試驗
可靠性試驗按GB/T 5667規定的方法進行。
6.12 塗漆
按JB/T 9832.2-1999規定進行。
6.13 裝配質量
裝配及焊接質量採用目測。
7 檢驗規則
7.1 檢驗分類
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7.2 出廠檢驗
每台穀物熱泵熱風機必須進行出廠檢驗,並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簽發合格證後方可出廠,
出廠檢驗項目見表3。
7.3 型式檢驗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須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製定型鑑定;
(b)正式生產後,如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
(c)正常生產時,或積累產量達1000台時;
(d)產品停產2年後,恢復生產時;
(e)出廠檢驗結果和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
(f)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型式檢驗項目見表3。
7.4 不合格分類
被檢驗項目凡不符合標準第5章規定的要求時均稱為不合格(缺陷)。按其對產品質量的影響程度,
分為A類不合格、B類不合格和C類不合格。機組的不合格分類項目見表3。
表3 不合格檢驗項目及分類
不合格分類 項目 標準條款 型式檢驗 出廠檢驗
類 項
A 1 安全要求 5.2 √ √
2 可靠性 5.4 √ -
3 額定製熱量 5.3.3 √ √
B 1 額定製熱功率 5.3.4 √ √
2 性能係數 5.3.5 √ -
3 熱風溫度範圍 5.3.6 √ -
4 單批次作業溫度波動度 5.3.7 √ -
5 低溫工況運行及化霜 5.3.8 √ -
6 輔助電加熱功率 5.3.10 √ -
7 噪聲 5.2.11 √ -
8 製冷系統密封性能 6.2 √ √
C 1 裝配質量 5.5.1 √ √
2 焊接質量 5.5.2 √ √
3 外觀質量 5.5.3 √ √
4 包裝及標誌 8.1、8.2 √ √
注:“√”為必做項目,“﹣”為可不做項目
7.5 抽樣方案
樣本應在合格產品中隨機抽取。一般情況下,在同一生產批次的不少於5台的樣本量中抽取2台,
1台檢驗,1台備用,按表3所列項目進行檢查。
7.6 合格判定
A類不允許出現不合格項次,B類不合格項次不能超過1項,C類不合格項次不能超過2項。所有不合格分類全部合格時,則最終評為合格;任一類或多個類評為不合格時,則最終評為不合格。
在整個性能檢測期間,因產品質量問題發生嚴重故障及致命故障,則應停止檢測,產品按不合格處理。
8 標誌、包裝、運輸與貯存
8.1 標誌
每台產品應在顯著部位固定產品標牌,標牌應符合GB/T 13306的規定,並標明下列內容:
(a)產品型號、名稱;
(b)主要技術參數;
(c)製造日期(或編號)或生產批號;
(d)商標;
(e)製造廠名、廠址;
(f)執行標準代號(也可以在使用說明書中標明)。
機組上應有標明運行狀態的標誌,如指示儀表和控制按鈕的標誌等。
8.2 包裝
整機包裝根據用戶要求確定,包裝應牢固可靠,具有防潮、防震措施,並能保證零部件、備
件、附屬檔案在運輸過程中不易丟失和損壞。
每台產品出廠時應隨帶下列檔案
(a)產品檢驗合格證;
(b)產品使用說明書(含三包憑證、零件圖冊);
(c)裝箱單。
8.3 運輸
機組出廠裝運時,對附屬檔案、工具及運輸中必須拆下的零部件另行裝箱,保持正常運輸中無損。
機組在運輸過程中,吊運要平穩,按包裝箱上的標記放置,不得翻轉和倒置。
8.4 貯存
產品應貯存在乾燥、通風和無腐蝕氣體室內,露天存放時應有防雨、防潮和防碰撞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