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縣科技局;理全縣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專利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專利市場的規範和管理,承辦上級智慧財產權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全縣防震減災和地震工作。承辦縣科教興縣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稻城縣科技局
- 地點:稻城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組織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省、市科技方針、政策、法規、規劃;研究提出全縣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巨觀戰略,組織擬定全縣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全縣各部門貫徹實施“科教興縣”戰略綱要;制定全縣科技工作評價驗收指標。
2、研究擬定全縣科技體制改革政策措施,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審批管理及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資格認定;指導全縣科技三產的健康發展。
3、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全縣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科技專項經費等科技經費的分析論證,提出經費使用安排意見,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4、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檯,負責星火計畫、新產品試製計畫、科技成果推廣計畫、軟科學研究計畫的確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擬定全縣山區經濟技術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
5、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和技術市場工作;擬定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全縣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6、指導和協調縣直各部門及各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
7、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2、研究擬定全縣科技體制改革政策措施,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審批管理及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資格認定;指導全縣科技三產的健康發展。
3、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全縣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科技專項經費等科技經費的分析論證,提出經費使用安排意見,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4、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檯,負責星火計畫、新產品試製計畫、科技成果推廣計畫、軟科學研究計畫的確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擬定全縣山區經濟技術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
5、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和技術市場工作;擬定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全縣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6、指導和協調縣直各部門及各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
7、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