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縣農機中心是在稷山縣成立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稷山縣農機中心
- 工作職責:農業機械的管理;農業機械的技術推廣;農業機械的安全管理;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工作;完成招商引資任務;完成承諾工程
- 所屬地區:稷山縣
- 所屬部門:稷山縣成立的政府機構
主要工作職責,服務承諾內容,
主要工作職責
1、農業機械的管理。搞好農機政策的宣傳,管理好全縣的農用機械,並做好其職業技能的培訓鑑定。
2、農業機械的安全管理。對全縣的農用機械及駕駛員進行年檢、年審,並加強對駕駛員的培訓工作,確保農機安全生產。
3、農業機械的技術推廣。在全縣推廣新技術、新機具、新設施,開發、研製無公害蔬菜設施,並做好各項目的實施工作。
4、完成承諾工程。
5、完成招商引資任務。
6、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工作。
服務承諾內容
1、嚴格實行“視窗式”行政審批。凡我局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在視窗受理申請材料,視窗送達審批結果,嚴格實行一個視窗對外服務。
2、嚴格執行行政審批工作制度。所有行政審批項目的名稱、依據、條件、材料、程式、期限、收費標準等在“視窗”向服務對象公開。
3、嚴格執行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責任落實到人,在辦理審批項目中如發現我單位有刁難、推諉或其他違法違紀的行為,堅決嚴肅查處。
4、局機關設立農機信訪接待室,解答受理與農機有關的疑問。
5、涉及本單位信訪事宜10天內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