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昱議不誅降者案

程昱議不誅降者案,此案發生於東漢獻帝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程昱議不誅降者案
  • 出處:《三國志·魏書·程昱傳》
  • 發生年代:東漢
  • 涉及人物:程昱
案件經過
東漢獻帝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曹操率軍入關中遠征馬超、韓遂,曹丕留守鄴都,以程昱為參軍。田銀、蘇伯等人在河間郡反叛,曹丕遣將軍賈信率兵討伐。叛軍千餘人請求投降,曹丕部屬認為應按舊法誅殺。程昱說:“誅殺降者,指在兵亂之時,反者雲生霧起,對降者殺無赦,以示威於天下。現天下平定,又在我轄界之中。殺了他們也起不到震攝作用,縱使要殺,也須向丞相稟報。”眾人都說:“軍事上的事,世子可以專命,不必稟報。”程昱下再說活。曾丕單獨引見程昱,程昱說:“凡所謂專命,指的是有突發事件,立即就得決定的情況。現在降者掌握在賈信手中,不會有突變。老臣不願你專命”。曹丕於是向曹操稟報,曹操果然復命不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