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源普查一般是用來調查屬於一定時點狀態的社會經濟現象的量,也可用來反映一定時期的量。普查通常指專門組織的一次性全面調查。稅務部門進行普查,主要是調查摸清經濟稅源的基本情況。種調查的特點是要求的項目多、資料細、涉及面廣、花費的工作量大、時間性強、耗費人力物力大、組織工作嚴密繁重。
進行稅源普查要統一組織,規定統一的時間和標準時點,確定普查項目,設計統一的普查方案,抽調組織專門人員,一般規模較大。如我國1981年6月1日至30日進行的稅源普查,摸清了稅源的結構、納稅、免稅、漏稅戶數和稅額的情況,對健全戶管資料,加強徵收管理,增加財政收入起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