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工作人員制式服裝

稅務工作人員制式服裝

稅務工作人員制式服裝,是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管理並具有稅收執法資格的人員;稅務機關直接從事稅收徵收、管理和稽查的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應穿著制式服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稅務工作人員制式服裝 
  • 用途:稅務制式服裝 
  • 分類:服裝 
  • 適用人群:稅務機關直接從事稅收徵收、管理和稽查的人員 
著裝範圍,服裝及標誌類別,配發標準,制式服裝,帽子,標誌,發展歷史,

著裝範圍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應穿著制式服裝。
(一) 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管理並具有稅收執法資格的人員;
(二) 稅務機關直接從事稅收徵收、管理和稽查的人員。
其他人員一律不得穿著稅務制式服裝。
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收回稅務標誌:
(一)調離或者辭職人員;
(二)離、退休人員;
(三)被開除、辭退或者其他不適宜穿著制式服裝的人員。

服裝及標誌類別

服裝面料,夏服上衣為多異絲滌棉混紡,褲子為滌粘中長仿毛華達呢;春秋服為毛滌混紡貢絲錦;冬服為毛滌混紡緞褙嗶嘰;防寒服為TPU超細滌綸複合布,保暖層為絮片內膽。
稅務服裝,包括春秋服、夏服、冬服、防寒服四類,以及各類帽子。
稅務標誌,包括帽徽、肩章、肩徽、領花、胸徽、紐扣、領帶。

配發標準

制式服裝

(一)春秋服:包括上衣、內穿襯衣和褲子。首次換裝發兩套,使用三年,從第四年起,每三年換髮一套。
(二)夏服:包括長袖上衣、短袖上衣、褲子或裙子。首次換裝發兩套(女同志發裙子、褲子各一條,男同志發褲子兩條),使用三年,從第四年起,每三年換髮一套。
(三)冬服:包括上衣、內穿襯衣和褲子。首次換裝發兩套,熱區使用五年,溫區使用四年,寒區使用三年,到期換髮一套。
(四)防寒服:寒區、溫區可根據本地區氣候情況配發防寒服一套,使用四年,從第五年起,每四年換髮一套。

帽子

春秋裝和夏裝分別配發帽子各一頂(男同志為大檐帽、女同志為女帽);寒區、溫區配發冬帽一頂(寒區配發棉布皮帽、溫區配發布面栽絨帽),根據需要以舊換新。

標誌

帽徽、領花、肩章、肩徽、胸章分別隨帽子和制式服裝發放,損壞後交舊領新。領帶發藍色、紅色各一條,使用三年,從第四年起,每三年換髮一條。

發展歷史

1983年,稅務系統成為建國以來,繼解放軍、公安、郵政、鐵路、民航、海關之後國務院批准的第7個統一著裝單位,也是改革開放以後,經國務院批准的第1個統一著裝單位。83式制服是最樸素的,大檐帽、藏藍色的春秋裝,米黃色的夏裝,肩章還是不能拆洗的紅布包邊的軟肩章,也沒有標誌。
稅務工作人員制式服裝
圖為83式稅務制服
1985年《稅務專管員守則》和1987年《關於嚴肅稅收法紀加強稅收工作的決定》發布,稅務制服也在1988年和1992年進行了兩次改進,增加了稅務標誌和稅徽。
2007年,第一次全國納稅服務工作會議召開,稅務制服也進行了第四次換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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