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戲(沁源秧歌)

秧歌戲(沁源秧歌)

秧歌戲(沁源秧歌),山西省長治市沁源縣的地方小戲,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2021年5月24日,秧歌戲(沁源秧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編號Ⅳ-70。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秧歌戲(沁源秧歌)
  • 非遺級別:國家級
  • 非遺編號:Ⅳ-70
  • 申報地區:山西省長治市沁源縣
  • 遺產類別:傳統戲劇
歷史淵源,文化特徵,代表劇目,傳承保護,

歷史淵源

沁源秧歌產生於晚明時期,興盛於清代 ,大約有300年的歷史。但那時還不叫“秧歌”,而叫“小調”。後來通過不斷地演變,帶有了舞蹈,從而逐步形成了一種每年春節時表演的歌舞說唱這種活動形式不分男女,表演上吸收長治地區上黨梆子、落子,以及中路梆子某些特長,音樂有了文武場面,表演增加了化妝,這種就地歌舞的“打疙圈”形式,就是人們所說的地秧歌”,這也是沁源秧歌的雛形。

文化特徵

沁源秧歌的音樂屬多調式民歌體,它組合起來唱是秧歌,單調子來唱就是民歌。
沁源秧歌主要是反映勞動民眾的生產勞動、階級壓迫、社會時政、婚姻愛情,在表現這些內容時,或悲或喜,或敘或感,都非常細膩,真切而感人。

代表劇目

代表作:喜慶場合演唱的《大觀燈》、《小觀燈》、《十二月花》、《繡荷包》、《碾糕面》等;表現日常家庭生活的惶俗小曲如《正月家裡忙》、《看閨女》、《洗衣裳》等;還有幽默、風趣的詼諧歌,如《看小姨》、《游花園》等。

傳承保護

2023年10月31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秧歌戲(沁源秧歌)》項目原保護單位存在單位性質、機構等方面重大變化,不具備保護單位基本條件等情況,重新認定保護單位為沁源縣文化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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