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陽市秦都區民政局是鹹陽市秦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能
一、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執行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烈士褒揚辦法,組織和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
四、制訂全區救災工作方案,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及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接收救災捐贈。
五、制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六、負責全區行政區劃工作,負責各鎮辦、村委會(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鎮辦、村委會(社區居民委員會)行政區劃界線變更;負責全區行政區域邊界勘定和管理工作。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負責基層政權建設工作;指導全區村民委員會(社區)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指導全區和諧社區建設工作。
八、嚴格執行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的政策,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承擔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工作。
九、會同相關部門按規定製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承擔依法對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執行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烈士褒揚辦法,組織和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
四、制訂全區救災工作方案,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及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接收救災捐贈。
五、制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六、負責全區行政區劃工作,負責各鎮辦、村委會(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鎮辦、村委會(社區居民委員會)行政區劃界線變更;負責全區行政區域邊界勘定和管理工作。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負責基層政權建設工作;指導全區村民委員會(社區)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指導全區和諧社區建設工作。
八、嚴格執行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的政策,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承擔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工作。
九、會同相關部門按規定製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