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諸公子公主受誅案,此案發生於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秦諸公子公主受誅案
- 發生年代: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
- 發生地點:鹹陽
- 出處:《史記·李斯列傳》《史記·秦始皇本紀》
案件經過
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胡亥初登帝位,以其年少,擔心諸史公子與之爭權,聽從趙高的建議,羅織罪名,將十二公子戮死於鹹陽市,六公子,十公主在杜處以磔刑。公子將閭兄弟三人被囚在後宮,二世派使者責其以不臣的罪名,賜死。將閭問道:朝廷上的典禮,我未敢不聽從賓贊者的訓示指導;宗廟的祭祀,我未曾有過失;受命應對,我未嘗錯用措詞。怎么能說是不臣呢?願聞罪行而死。遭到使者的拒絕,三人被迫拔劍自殺。事後宗室、大臣人人震驚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