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綬章

秦綬章

秦綬章(1849—1925),字仲龢,號佩鶴,晚號鶴壽主人、萼華館主、巢居逋客,江蘇嘉定縣(今上海市嘉定區)人。光緒九年(1883年)癸未科二甲進士;同年五月,改翰林院庶吉士,光緒十五年四月,散館,授翰林院編修,升侍讀學士。歷官詹事、內閣學士、福建學政、工部右侍郎等職。官至兵部左侍郎,鑲黃旗滿洲副都統。民國十四年(1925年)卒。

基本介紹

  • :仲龢
  • :佩鶴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日期:1849年
  • 逝世日期:1925年
  • 本名:秦綬章
人物生平,軼事典故,親屬成員,

人物生平

秦綬章“幼聰穎,性至孝”,同治五年(1866),17歲的秦綬章在科舉考試中獲得案元
秦綬章不僅學習好,而且明事理,“嘗刲(刺)臂以療親疾。”唐文治還有一句話耐人尋味,謂:“(秦綬章)年十五、六為文,苕發穎豎,已為李文忠公鴻章、馮林一先生桂芬所器賞。”
光緒丙子(1876),27歲的秦綬章即取得知縣任用資格。光緒五年(1879),參加順天鄉試,中舉人。九年(1883),中進士,欽點為翰林院庶吉士。十五年(1889),授翰林院編修。二十年(1894),擢翰林院侍講學士,充日講起居注官。做過鹹安宮官學的總裁,此後歷任內閣學士、工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福建學政、鑲黃旗蒙古副都統、鑲黃旗滿洲副都統等職。也做過朝考閱卷大臣,進士館及外洋遊學畢業生考試舉貢、覆試拔貢、朝考孝廉方正,廷試閱卷大臣。
秦綬章是典型的文官,但履歷上卻授過兵部左侍郎的武職,同朝人感嘆,此乃“文人奇遇也”。甚至秦綬章自己也對此寫過詩,曰:“書生忝領千夫長,敢與干城一例論。”
他的履歷表上,還有一個職務,叫做寶城前行禮大臣。清代,從乾隆中期起,謁祖陵的規制有了變化:皇帝恭謁祖陵,很遠就下輿步行,放聲大哭,表示孝心和悲痛之情。主持那位著名的葉赫那拉氏慈禧,以及德宗皇帝光緒升遐,上溢、暫安、百日、周年等大事禮行儀式的,正是嘉定人秦綬章。
唐文治記載,“(秦綬章)外貌寬和,而德性堅定,局最閎通。平生於訓詁辭章之學,靡不究,而尤研精時務。”“言論丰采,常以古大臣為準則。”
“研精時務”“言論丰采”,說明他不僅精通經史,而且關心時局,常常發表看法和意見,提出建議。
光緒二十年(1894年),甲午戰爭爆發,恰逢慈禧太后六十大壽,戶部和海軍衙門費了很多周折,籌了500多萬兩銀子的軍餉,但只維持了一個月就花光了。八月,戶部在《酌擬息借商款章程折》中認為,“海防吃緊,需餉浩繁”。
戶部認為,“中華之大,富商巨賈,豈無急公好義之人”。民間資金充裕,只要國家講誠信,商人自然會出錢。
以前,國庫缺錢時,一般採用捐輸,或強迫攤派,或直接賣官,這次,戶部換了思路,提出六條建議:
預定還期。有借有還,以6個月為一期,第一期還利不還本,第二期起本利並還,到第五期還清本息。
酌給利息。規定月息7%。
頒發印票。每100兩銀子頒發一張印票,本息還清,印票銷毀。
定準平色。無論借款還款,都使用庫平足色紋銀。
撥抵款項。為免去驗看銀兩成色的周折,直接將京城所借商款100萬兩劃歸銀號,轉交內務府支領,抵作戶部銀庫應撥內務府的銀兩。另從戶部銀庫將應發內務府的款項提出。
嚴防弊端。禁止收取其他費用,以及向商人攤派。
戶部還建議,息借商款首先在京城舉辦,然後向全國推廣。戶部此議一出,朝廷當即批准。
這就是清末一次著名的金融改革試驗:息借商款,也即近代中國的首款國內公債。
但這一創新性的改革,很快在地方上變了味。公債,在很多地方變成了對商人、士紳的強迫捐輸,對老百姓的變相勒索。比如,江西的地方實施意見就在戶部六條的基礎上多有增刪,給地方官巧立名目,向商民開徵各種雜費提供了便利,有些州縣甚至對商民威逼恐嚇、大刑伺候。浙江、江蘇、湖北等省也趁機搭車,加征菸酒醬缸捐、鋪戶房捐、漕米捐等名目的捐稅,濫施攤派。
對於這項變了味的改革,秦綬章經過調查發現了問題,“抗疏力請嚴禁”,朝廷肯定了他的建議,光緒二十一年(1895)四月,戶部停止了息借商款。秦綬章此舉致“桑梓之蒙樂利者,實非淺鮮。”
甲午戰爭失敗後,秦綬章上疏,建議備款購械,後上《論列和款疏》,倡言改革。
秦綬章的優秀提案,就是《整頓書院疏》,提出立商部、節國用、定訟律、改捐例、劇例案、鑄銀幣、制軍械、緩工程等八條建議,倡立六齋之學。
他認為,整頓舊式書院的關鍵在於定課程,提出將傳統的四部之學擴充為六齋之學,即經學、史學、掌故之學、輿地之學、算學、譯學。其中,史學要附以時務,掌故之學要附以洋務、條約和稅務,輿地之學要附以測量和圖繪,算學要附以格致和製造,譯學要附以外語。
秦氏提出的教育改革方案很快便由禮部議覆之後頒行各省,六齋之學成為清末各級書院研習的主要科目,也是近代化教育史上一次了不起的創舉,促進了舊式教育的近代化,開近代高等教育分專業教學之先聲。隱居滬上,安享晚年。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後,鑒於國事紛亂,世局蜩螗,秦綬章請辭歸田,退居滬北祥福里,“諸多滄桑之感”,閉門著書,兼以詩文書畫自娛。“賓客罕覷其面,而江湖魏闕之思,往往形諸歌詠間。”北洋時期,袁世凱、徐世昌等曾專門派員邀其到北京政府擔任要職,都遭到拒絕。
1925年,秦綬章逝世,享年七十六歲,死後葬於吳縣。

軼事典故

秦綬章從政以古代賢臣為榜樣,志潔行芳,深受朝廷信任。為政期間,他受到富國強兵思潮的影響,針對清廷軍備落後、賦稅過重、工商不振、學風不正等時弊,先後向朝廷上《備款購械疏》、《論列和款疏》、《整頓書院疏》,倡言改革,提出“立商部、節國用、定訟律、改捐例、刪例案、鑄銀幣、制軍械、緩工程”等八條建議,頗具建設性意義。其中最突出的成就,是在繼承北宋教育家胡瑗“分齋教學法”的基礎上,根據時代所需,創立了“六齋之學”。
1896年,他上書朝廷,請求整頓各省書院。他認為整頓舊式書院的關鍵在於“定課程”,在學科設定及研習上,應該將傳統的“四部之學”擴充為“六齋之學”,分齋講習經學、史學、掌故之學、輿地之學、算學、譯學六大門類。其中,史學要附以時務,掌故之學要附以洋務、條約和稅務,輿地之學要附以測量和圖繪,算學要附以格致和製造,譯學要附以外國語言文字。秦氏提出的教育改革方案很快便由禮部議覆之後頒行各省實行,“六齋之學”成為清末各級書院研習的主要科目,也是近代化教育史上一次了不起的創舉,促進了舊式教育的近代化,開近代高等教育分專業教學之先聲,影響深遠。

親屬成員

父:秦兆甲
弟:秦夔揚,字韶臣,與秦綬章同年進士,授編修,以道府用。曾典試浙江,後任直隸廣平府知府,1905年卒於任。
侄:秦曾潞,光緒二十四年(1898)進士,翰林院庶吉士,散館編修,充法律館譯書處校理官。
子:曾蔚,曾任刑部主事;曾浩,任郵傳部主事;曾榮,任農工商部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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