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區民政局

秦淮區民政局一般指本詞條

秦淮區民政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民政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全區民政工作的改革和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秦淮區民政局
  • 地址:秦淮區
(一)
(二)依法承擔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的責任,推動社會組織培育發展。
(三)擬訂區優待撫恤政策、標準、辦法並監督實施。
(四)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擬訂區“雙擁”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軍隊移交地方安置相關人員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服務管理。
(六)負責本區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老職工生活補助政策;中共地下老黨員、國民黨寬赦人員、外地回寧人員及其他民政代管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七)承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的責任。
(八)牽頭協調社會救助工作,承擔全區城市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責任。
(九)負責行政區劃調整及地名管理工作。
(十)負責指導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
(十一)負責制定社區建設發展規劃,指導各類社區服務機構工作。
(十二)負責區社會福利事業和慈善事業發展,推動社會福利社會化。
(十三)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兒童收養登記、殯葬管理及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十四)負責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區福利彩票發行和服務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局機關和系統的組織、人事、財務、宣傳、紀檢、監察、群團、信訪等工作。
(十七)負責區老齡問題相關工作。
(十八)負責局機關和系統黨的建設、政治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九)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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