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置縣,公元前221年,秦國最後滅齊國,秦王朝建立。秦朝建立之後,秦始皇採納丞相李斯的建議,取消分封制,國家管理上推行單一的郡縣制,廢諸侯,立郡縣,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分別是三川、河東、南陽、南郡、九江、鄣郡、會稽、穎川、碭郡、泗水、薛郡、東郡、琅邪、齊郡、上谷、漁陽、右北平、過西、遼東、代郡、巨鹿、邯鄲、上黨、太原、雲中、九原、雁門、上郡、隴西、北地、漢中、巴郡、蜀部、黔中、長沙,內史。後南並五嶺以南之南越地,置南海、桂林、象郡三郡,北取陰山以南地置九原郡,之後陸續分出東海、常山、濟北、膠東、河內和衡山等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