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廣伙搶婦女案

秦廣伙搶婦女案,此案發生於嘉慶十八年(公元1813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秦廣伙搶婦女案
  • 發生年代:清代
  • 涉及人物:秦廣
  • 出處:《刑案匯覽》卷八
案件經過
秦廣想娶王攬之妻姜氏做妾,邀請張狗等去說媒,遭到拒絕,於是起意強搶。秦廣將姜氏拉走,又嚇逼張狗等幫助架送回家。安徽省審理本案,將案犯秦廣照“強奪良家妻女奸占為妻妾律,擬絞監候”。刑部安徽司覆核本案認為,姜氏為有夫之婦,不是待嫁之人,秦廣想搶做妾,派人去說媒,這和以禮求婚不同。張狗代秦廣說媒,是因害怕秦廣,秦廣強搶時,張狗想跑開又被奏廣喝住,後來幫同架送,也是被秦廠、嚇逼,安徽司指示,應將秦廣改照“聚眾伙謀於素無瓜葛之家入室搶奪婦女已成為首例,擬斬立決”。應將張狗依照“聚眾伙謀搶奪婦女已成為從絞候例,量減一等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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