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場之款為財政名,即清朝科舉考試所支經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場之款
- 性質:財政名
- 時代:清朝
- 釋義:科舉考試所支經費
清代戶部每年額定支出有十五大項,科場之款是其中之一。清制,文武鄉、會試經費,有主考路費銀、科場供應銀、新舉人花紅筵宴銀、會試盤費銀、旗匾銀、進士坊價銀、帽頂銀等項目。如主考路費銀,是在各省存公銀下給發,出京時戶部先給每員銀二百兩,然後知會各省於應給銀內照數扣存報撥。再如坊價銀, 每科無定額, 文進士一甲每名八十兩,二甲、三甲每名三十兩,武進士每名十八兩。又如會試考生盤費銀,各省每年編征申解藩庫,於會試之年將本款存銀及地丁銀給發。各省發給之數不等,如奉天府正科每名給盤費銀四兩、恩科每名二兩,浙江每名額給盤費銀十兩, 四川每名給銀四兩餘,廣東每名給銀十八兩至三十兩餘,廣西每名給銀十二兩餘,貴州每名三兩並給驛馬一匹,雲南每名給銀三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