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派(Evangelical)一詞始於十六世紀,當時的宗教改教者以此名稱呼表明反對羅馬天主教的立場,它不是一個宗派。福音派也指隨著宗教改革而來的屬靈運動,例如:敬虔主義、清教徒主義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音派
- 外文名:Evangel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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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來
“福音派”一詞,源自希臘文“ευαγγελιον”,原文意思就是“好訊息”,原無派別之意。整體來說,福音派是恪守傳統教義,重視《聖經》代表和學術研究,而不予人視為固執無知。福音派喜歡定位為“強調教義的宗派”,比基要派更願聽取不同方面的觀點。
例如,福音派會與不同的教會合作,但也認為應該限制教會對政治決策和社會、科學發展的影響,甚至容納不強調《聖經》是美的觀點。另外,福音派的內部對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的意見依然存在分歧,但福音派教會仍有相當的參與。
沿革
在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馬丁路德的跟隨者,自稱為福音派。當時,這個字詞大概表明是改革派或復原派的意思。
在其後的各個宗教改革運動中,如18世紀在德國的敬虔主義(Pietism)、英國的循道主義(Methodism)和在美國的大甦醒(The Great Awakening)復興運動都一再引起福音派的覺醒(EvangelicalAwakening)。其中大覺醒復興運動的領導人,如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德韋特(Timothy Dwight)、布道家芬尼(Charles Finney)和慕迪(D.L.Moody)等人,都被視為福音派的重要人物。19世紀,自由主義興起,使福音派一度衰落。
從1940年開始,福音派在基要主義中興起。基要主義慢慢分化出正式的基要派和福音派。到1940-50年代,主要通過不同的傳播媒體、布道大會、神學院及著作,使此勢力再度掀起新浪潮,其影響一直持續。到20世紀的後期,福音派穩定增長。葛培理布道團更積極倡辦國際福音會議。
於1966年在西柏林舉行的國際福音會議中,發表了福音派宣言,劃定福音派立場。在1974年,在洛桑舉行的國際福音會議中,福音派融合基要派,成為了美國的主流教派。
基本信仰
聖公會著名神學家巴刻(James Innell Packer)曾指出福音派基本信仰:
·聖經的至高地位
·耶穌基督的榮美
·聖靈的主權
·得救的必要性
·布道的優先
·團契的重要
反對觀點
由於福音派聽取不同的觀點,一些宗教人士認為這失去了自身立場。從福音派領袖與天主教的合作的事例便可見一斑。
在1994年3月29日美國舉行的一個宗教會議中,福音派領袖公開地說:“我們借著共同的認知共聚一堂;這認知是所有在基督耶穌里的弟兄姊妹,借著神的恩典真實地相信耶穌基督是救主與主的。”他們公開地宣稱天主教徒為“弟兄”,更和天主教簽署了一份合作協定書《福音教派與大公教合一》,當中同意停止改變對方接受己方信仰。福音派的領袖認為這是時勢所趨的作法,用包容的手段接納了福音派原先所反對的異端教義。
這引起其它基督教派與內部人士的爭議,有的更視之為離經叛道的事。由於福音派在20世紀70年代末期成為美國生活的主流教派,而福音派信仰卻強調信徒個人跟基督之關係,使福音派信仰只有少許可辨認或必需的神學元素。神學院教授大衛·韋爾斯(David Wells)在《真理無立足之地》中,曾將情況形容為“福音主義的衰落現象”。
福音派
福音派有“早期福音派”與“新福音派”之分。“福音派”顧名思義,是注重傳福音,宣揚基督救恩,堅固信徒的信仰。早期為復原派(抗羅宗);但信仰是屬於保守派,相信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是絕對無誤的。
此派與非福音派的抗羅宗主義是不同的。他們注重聖經神學及正確的解經,並相信歷史的三位一體論。但如今多人自稱是福音派,對信仰卻未必完全一致。
新福音派
“新福音派”的名稱是由奧根奇博士(Harold J.Ockenga)於1948年在富勒神學院演講時所起的。主要是呼籲“福音派”人士反對“基要派”的立場而起的名稱。其實“新福音派”的神學與“基要派”的基本觀點差別並不大,但其中仍有不同:
1.為駁斥現代派,他們注重學術研究。
2.為群策群力傳福音,強調各宗派合作,反對分離主義。
3.為傳福音放下信仰立場,廣推教會合一運動。
4.他們對啟示的本質注入新的解釋,於是不堅持聖經無誤論。
5.注重社會關懷及政治。
6.強調人身體的需要;社會的責任;生活的改良;理性與社會福利。
7.對末世論觀點不一致,其學者有“無千禧年派”,有“災後被提”,也有其它觀點。
此派著名的神學家有卡內爾(E.J. Carnell 1920-1927)、奧根奇(Harold J. Ockenga)、卡爾亨利(Carl F. Henry)與班納藍姆(Bernar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