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市級林業各項資金,監督全市林業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導林業基本建設;審核林業重點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統計工作;監督市級國有林業資產和全市國有森林資源性資產,行使國有林場國有資產(含國有森林資源及其他國有資產)所有權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清市林業局
- 地點:福清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林政資源管理科、營林科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能調整
劃入的職能
花卉生產巨觀指導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林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編制擬定全市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計畫,依法檢查監督貫徹執行情況;擬定並組織實施林業用地使用規劃;指導全市林業經濟體制改革。
(二)組織、指導國土綠化和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治沙種草、天然林保護等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組織、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流域森林生態系統、沿海防護林體系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除城市規劃區以外的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
(四)組織、指導全市林木種苗生產、管理及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與管理;對包括木竹生產及加工、林產化工、木片生產、木漿造紙、森林旅遊、木本藥材、陸生野生動物種、養、加工業在內的林產業實行行業管理;巨觀指導花卉生產;負責市級國有林的經營管理;指導林業企業的改革與發展和林產品市場體系規劃。
(五)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含經濟林、薪炭林、熱帶林作物、紅樹林及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和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評估與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森林經營方案和森林採伐限額的編制及批准後的實施監督;依法監督憑證採伐(狩獵)、運輸、經營加工木竹及陸生野生動植物。負責林地、林木權屬管理和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
(七)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案件;負責森林病蟲害檢疫和防治的巨觀管理。<br />
(八)組織、指導林業科技創新工作,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管理本行業標準化和質量管理工作,組織植物新品種保護和管理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外事、外經、外貿、引智、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林業教育、宣傳工作和林業隊伍建設;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及林業基層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監督林業行業安全工作。
(十)受市政府委託,協助福清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處理山林權糾紛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擬定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和制度。2、承辦機關文秘、檔案、會議、信息督查、信 訪、保衛、保密工作。3、負責機構編制、人事、黨群等工作。4、協助承辦機關財務、房管、基建、環境秩序、接待和林業宣傳等工作。5、協助指導林業經濟體制改革。6、承辦本市林業統計。7、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林政資源管理科(市政府處理山林權糾紛工作小組辦公室)
1、組織起草市政府林業規章並負責實施。2、負責林業法制工作。3、承辦林業執法監督、行政應訴和行政複議。4、負責協調林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承辦全市森林資源的管理和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5、負責編制和管理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憑證採伐(狩獵)、運輸、經營、加工木材和陸生野生動植物等行政許可制度的實施。6、負責監督林地、林木權屬管理。7、管理指導森林旅遊、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8、組織、實施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9、負責本市林業行政執法。10、負責除城市規劃區以外的古樹名木保護工作。11、負責市政府處理山林權糾紛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營林科
1、管理全市造林、營林工作。2、承擔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以及防沙、治沙工作。3、負責組織、實施本市生態公益林和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竹林等商品林工程建設。4、負責組織、指導實施本市林木種苗生產、管理。5、指導本市國有林經營所、苗圃、鄉村集體林場和其它所有制林場苗圃的建設和管理。6、管理指導花卉行業工作。7、協調林業工業原料林和商品林基地建設。8、組織實施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防治和森林植物檢疫工作。9、負責承辦林業技術監督及有關植物新品種引進試驗和保護、管理工作。10、負責指導基層林業科技推廣套用和機構建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