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農業農村局

福泉市農業農村局

福泉市農業農村局是福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泉市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福泉市金山街道東興路7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市“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統籌實施全市鄉村振興戰略;執行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開展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擬訂。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擬定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調整最佳化農業產業結構;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組織開展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市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疫情撲滅工作。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實施農業投資項目。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編制市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定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交流合作工作。參與農業涉外事務,參與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責調整。
1.將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的農業行政執法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局的農業投資項目、市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原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市水務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等劃入市農業農村局。
2.將原市農村工作局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劃入市自然資源局;將原市農村工作局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劃入黔南州生態環境局福泉分局;將原市農村工作局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市交通運輸局;將原市農村工作局的草原防火職責劃入市應急管理局;將原市農村工作局的草原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市林業局。
3.將原福泉市農村工作局所屬事業單位行政職責收回市農業農村局。
(十七)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全市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市場監督局有關職責分工。(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局監督管理。(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市發展改革局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糧食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市發展改革局負責糧食(含食用油)收購、儲存、運輸環節和政策性用糧購銷中的糧食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
3.與州生態環境局福泉分局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面源污染的化肥減量、農藥減量、漁業養殖污染、畜牧養殖污染、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業結構調整、農機具減排、秸稈利用、沼氣建設等技術指導工作,州生態環境局福泉分局負責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對外宣傳、軍民融合等工作;指導協調局系統消防安全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重點工作事項的督查督辦;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國有資產實物管理,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負責編報部門決算並組織執行;指導、監督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農業系統項目資金管理工作。
(二)種植業管理科。起草全市種植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調整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經營及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市內農業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起草農作物和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苗、種子;組織抗震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三)養殖業管理科。起草全市畜牧業、飼料加工行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起草漁業發展政策、規劃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防控,維護轄區水域漁業權益,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管理漁政漁港,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四)動物防疫科(行政審批科)。承擔依法行政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普法宣傳和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報備案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許可事項的統一受理、轉辦,統一發證、政策諮詢、業務查詢和信息發布等工作;起草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監督管理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市內動物防疫檢疫,承擔獸用生物製品安全管理有關工作。
(五)農村和社會事務促進科。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指導農業信息服務,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承擔農村“三變”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酬勞管理;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總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部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編制全市現代化農業園區建設規劃,組織開展園區建設,提出促進農墾經濟發展政策建議;指導農墾企業和農墾經濟發展;承擔推動農業科技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資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負責農村金融、農業保險工作。
(六)農業產業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科。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承擔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交流合作等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做好檢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起草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農業機械化推廣技術套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
(七)農田建設管理科。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投資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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