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環境保護局

福泉市環境保護局

福泉市環境保護局是福泉市事業單位,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組織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監督執行國家和省、州頒布的各類環境保護標準,組織編制全市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環境質量狀況公報,上報和公布福泉市飲用水源地水環境質量狀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泉市環境保護局
  • 類別:環保局
  • 地點:福泉市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福泉市環境保護局
(一) 保護環境,針對環境治理提出方案和規劃。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編制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審核城市、城鎮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負責環境保護各項資金管理工作。
(三)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對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實行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和協調全市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工作。
(四)承擔落實市人民政府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並監督實施,督查、督辦、核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五)負責全市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廢氣、廢水、粉塵、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噪聲、機動車等污染防治工作;指導和推廣清潔生產。
(六)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礦山復墾、石漠化防治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開展對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七)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環境破壞的責任。制定和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負責縣級管理和州環保局授權管理的開發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審批、“三同時”的審查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對市內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組織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八)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九)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組織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指導監測網和信息網的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對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
(十)指導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新聞報導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推動公眾和民間社團參與環境保護。
(十一)負責全市核安全、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對核設施安全和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十二)組織、協調環境保護資金引進和項目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交流活動。
(十三)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姓 名
職務(崗位)
工作分工
胡 梅
局 長
主持福泉市環境保護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監察大隊,組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整髒治亂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李 兵
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環境保護監測站、環評科、投訴中心工作,負責組織抓好組織建設、信訪、雙擁、計畫生育等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劉盛富
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綜合業務科、法規科工作,負責組織搞好精神文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工青婦群團等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組織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財務、公產、信訪、督查督辦、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及後勤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對轄區內環境保護先進單位和個人評選、呈報表彰工作、協調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3、負責局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4、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
5、負責全局幹部職工參加各項業務培訓的有關工作。
6、承擔局黨組的日常事務工作。
(二)環境監察大隊
1、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
2、依據主管環境保護部門的委託依法對轄區內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規定進行處理。
3、負責污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等排污費的徵收工作。
4、負責排污費徵收管理工作和排污費季報表的編報工作。
5、負責對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並參與處理。
6、參與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
7、參與污染治理項目年度計畫的編制,負責該計畫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8、負責環境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總結交流環境監察工作經驗。
9、負責提出排污收費污染源監測計畫和排污申報登記審核工作,並建立排污收費監察檔案。
10、核安全設施的監督檢查。
11、自然生態保護監察。
12、農業生態環境監察。
(三)綜合業務科
1、負責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承擔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2、組織編制和實施污染物治理計畫,核發排污許可證,編制環境功能區劃、擬定市重點流域、重點區域污染防治規劃。
5、負責機動車、核設施安全、電磁輻射及放射性等污染防治,監督管理鄉鎮企業環境,審批清潔生產項目,組織推廣清潔生產技術。承辦可作原料的廢物進出口的審查和轉報工作,參與工業污染項目環保設施驗收。
6、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生物技術環境衛生,組織調查處理生態破壞事故。參與自然生態建設項目設施驗收。
7、負責組織對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編報全市環境質量報告書,參與引進先進技術,承擔環境保護科研課題,實施技術示範工作。
8、負責指導全市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參與監督自然資源開發、生態破壞恢復工作。
9、負責環境統計、環境信息和編制環境狀況公報。
(四)環境保護監測站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環境監測工作方針、政策和業務技術規定標準;
2、負責各種環境要素的監測,分析工作;定期向同級業務主管部門和上級監測站報送監測數據;
3、負責各個單位排放污染物的定期或不定期監測工作,為加強污染源管理和排污收納等提供監測數據;
4、參與環境質量評價,編報環境質量報告書;
5、制訂監測工作計畫,完成環境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各項監測任務;
6、參與污染事件的調查,為污染糾紛的技術仲裁工作提供監測數據;
7、承擔業務主管部門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
1、負責擬定全市環境保護管理規範性檔案並報批,審查局內上報涉及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有關檔案。
2、負責全市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調查處理環境污染和環境糾紛案件。
3、負責組織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和行政執法監督。
4、審查管理環境行政執法證件、規範執法文書,辦理人大、政協有關環境保護的議案、提案。
6、負責編制環境保護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7、參與擬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協助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六)環境影響評價科
1、負責市管和州環保局授權管理的開發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登記表的審查和“三同時”管理。歸口管理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實施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監督管理和執行環境標準。
2、組織擬定自然生態規劃並實施,監督管理“三區一園”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珍稀瀕危物種保護。
3、參與制訂環境保護產業規劃、引導開發環保產品、指導發展環保產業。
4、參與環境保護項目審查、評估、申報、引資等有關工作。
(七)環境投訴中心
1、負責轄區內工業企業污染糾紛調處工作。
2、調解糾紛應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充分說理,耐心疏導,促使雙方當事人互諒互讓,消除隔閡,引導、幫助當事人達成協定。
3、協助監察大隊、法規科辦理民眾來信來訪。
4、嚴把污染危害鑑定關,面積調查核實關,賠付補償兌現關。
5、搞好檔案管理,及時收集年度內發生的污染糾紛調處資料、圖片,建立健全污染糾紛調處工作檔案。

地理位置

地址:新華南路
福泉市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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