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福泉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福泉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福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泉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福泉市文體活動中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文化、旅遊、體育、廣電政策措施,執行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法律法規、規章。
統籌規劃文化、旅遊、體育、廣電產業發展,擬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管理重大文化、體育活動,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體育、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組織實施上級制定的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統籌推進全域旅遊。
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負責組織、管理、指導基層文化陣地建設,開展全市性民眾文化藝術活動。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統籌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推進生態旅遊、鄉村旅遊發展、推進文化旅遊扶貧開發工作,參與鄉村振興戰略。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運行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體育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相關案件,維護市場秩序。承辦管理文化和旅遊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對外交流活動,推廣地方文化走出去。
擬定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工作,推進文物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文物監督管理。推進文物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和文物保護科技成果轉化。
擬定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負責起草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地方性規章制度,制定地方性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推廣廣播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負責落實上級廣播電視領域事業負責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公共服務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扶助老少邊貧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落實上級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協調查處廣播電視違法行為。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落實上級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及行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開展廣播電視對外交流與合作,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進口、收錄和管理。指導廣播電視、網路視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組織、指導、管理全市體育工作,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推動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市山地戶外運動、老年人體育和體育社團建設、體育彩票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國民體質監測》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培訓體育專業人才、發展體育教育,制定訓練競賽措施,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組織重大體育競賽。指導優秀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規範體育市場秩序、體育賽場行為、體育服務管理,負責體育場地管理工作;執行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配合教育部門抓好校園體育活動的健康發展;負責運動員、裁判員資格等級的申報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的日常運轉工作。制定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發展的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工作,督促重大活動、重大會議等事項的落實; 承擔政務公開、檔案、信訪、機要保密、目標績效、財務、 資產信息、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職稱、離退休人員管理、軍民融合、扶貧開發、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後勤服務等工作。
2.公共文化科(行政審批科)。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文化、廣電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指導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圖書館文獻資源的建設和開發利用,推進圖書館現代化建設;擬定全市文化、廣電、文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娛樂、演出、文物、藝術品、業餘藝術培訓等市場管理工作,依法管理網際網路、文化、廣電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文化產業發展相關事宜;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指導蒐集整理全市民族民間文化藝術資料;負責制定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規劃,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協調查處廣播電視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公共服務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和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負責文化市場項目審批、申報和建設工作,負責集中辦理部門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
3.旅遊發展科。負責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負責國家和地方有關旅遊標準實施及法律法規宣傳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星級飯店、景區質量等級的評定、覆核、初評及日常監管工作;負責旅行社的申報和管理;指導協調全市旅遊市場綜合治理工作;編制全市旅遊發展規劃、各景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承辦旅遊資源普查、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策劃、開發保護工作;指導旅遊企業、事業單位的旅遊安全,參與旅遊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負責協調推進生態旅遊、鄉村旅遊發展、推進文化旅遊扶貧開發工作。
4.體育科。負責組織、指導、管理全市體育工作。制定全市體育事業規劃和民眾體育及競技體育工作發展規劃,指導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組織重大體育競賽; 擬定體育經營活動從業條件,制定體育產業開發的有關政策規定,依法規範管理體育市場;指導各運動協會和體育協會工作; 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開展全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上作;負責國家三級社體指導員和國家三級裁判員的培訓、審批工作;承擔全市山地戶外運動、老年人體育和體育社團建設、體育彩票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國民體質監測》工作;配合教育部門抓好校園體育活動的健康發展;負責運動員、裁判員資格等級的申報工作。
5.福泉市文化館。運用各種文化藝術手段,組織民眾寓教於樂;開展文化陣地活動,滿足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大眾文化水平,培養人民民眾的文化素養,豐富民眾業餘文化生活;組織開展全市文化藝術輔導、培訓,培養藝術人才、文藝業務骨幹,為國家和社會培育人才;組織、輔導民眾文藝創作,開展民眾性文藝創作活動;積極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文化活動,豐富民眾文化生活。蒐集、整理、保護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遺產,建立健全民眾文化藝術檔案。承擔全市文化藝術骨幹業務培訓,負責全市文化館評估達標和創建工作。完成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體育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6.福泉市圖書館。保存借閱圖書資料,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發展。負責收集、整理、保存文獻信息並提供查詢、借閱及相關服務,開展社會教育;組織開展公益性講座、培訓、展覽、讀書交流及圖書館學研究活動;指導在線上編目、在線上檢索和聯合建庫與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庫聯繫、在線上、檢索和併網服務工作;協助發展本地區各類型圖書館、室,組織圖書館之間的協調協作工作,對基層圖書室進行業務輔導,組織完成全市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工作。負責圖書館評估達標和創建工作。完成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體育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7.福泉市體育活動中心(市老年體育服務中心、市青少年業餘體校、市山地戶外運動服務中心)。發展體育事業並培養、選拔、輸送各類體育後備人才,推廣山地戶外體育事業和促進老年體育事業發展。統籌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統籌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負責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組織重大體育競賽,指導優秀運動隊伍建設。組織參加國內、國際體育競賽,承辦國際、全國、全省、全州性體育競賽,制定全市性的體育競賽制度和計畫;組織山地戶外運動人才培養、科研、賽事等活動;組織參加全國及全省的各種老年體育賽事,完成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體育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8.福泉市文化廣電和旅遊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統籌執法資源和執法力量開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維護文化市場秩序,促進文化市場健康發展。 負責查處營業性演出和娛樂、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子遊戲、藝術品市場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出版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查處盜版侵權行為;查處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文物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未經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經營旅行社業務,設立服務網點不進行備案登記;查處旅行社在經營過程中超範圍經營、虛假宣傳、組織低價游、拒不履行契約約定義務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旅行社檔案管理、不購買旅行社責任險,並且委派未取得導遊證的導遊人員進行導遊活動,非法收受購物店回扣和非法返傭等違法行為等;查處導遊人員執業過程中違規違法行為;查處導遊人員擅自變更旅遊行程或者拒絕履行旅遊契約,違規售賣物品,收受購物店、餐館、自費旅遊項目經營者等回扣行為;查處景區不符合《旅遊法》開放條件而接待旅遊者的,在景區旅遊者數量可能達到最大承載量時,未依法公告、報告並且採取疏導、分流等措施的違法行為;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完成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體育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9.福泉市文物保護研究中心(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收藏展覽文物,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負責本市文物的管理保護、普查、徵集、研究、宣傳等業務工作;申報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負責對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可移動文物的徵集、鑑定、收藏、陳列、展示;對館藏文物按有關規定進行妥善保管;在城鄉建設中凡涉及文物的,依照文物保護法提出文物保護方面的建設性意見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文物市場和文物流通業務,對查出盜竊、損壞、走私文物的案件提出文物法規方面的專業性意見;開展文物修復技術研究和藏品研究;開展考古研究和文物的文創研究;協助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體育局)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申報、傳承、保護和建檔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資料庫建設;承擔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保護業務指導,指導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工作;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展覽(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業務培訓;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數位化建設工作;完成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體育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10.福泉市旅遊發展服務中心。為全市旅遊產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服務。 負責全市旅遊發展綜合協調和推進工作;負責擬定全市旅遊發展戰略、規劃;研究新業態打造的路徑和措施,提出促進全市旅遊產業發展的意見建議;參與旅遊商品的研製、開發;開展旅遊行銷策劃和旅遊招商引資等服務工作;負責旅遊市場開發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新設旅行社、星級旅遊飯店、鄉村旅遊景區(點)的初審,協助上級旅遊部門對旅行社、星級旅遊飯店等分別進行監管和等級評審、覆核工作;負責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管管理旅遊服務質量、維護旅遊者、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做好旅遊檔案資料的保管、編研和開發利用;完成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市體育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黔南州福泉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體育局)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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