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7歲孕婦暴打初二女生事件是福建發生的一起社會事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17歲孕婦暴打初二女生
- 事件發生時間:2015年5月15日下午
- 受害者:是平和廣兆的初二學生
事件經過,事件處理,律師說法,
事件經過
調查:只因女生多看了幾眼
2015年5月19日,平和縣教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被打女生是平和廣兆中學的國中生,性格安靜,比較乖。事發於5月15日下午,該女生考完試,回家途經中山公園門口時被打,因受威脅,不敢報警。打人視頻在網上流傳後,校方趕緊報警。“經了解,被打女生與打人者互不相識,而打人原因竟是女生多看了她們幾眼,太惡劣了!”該負責人介紹,當時,女生從打人者旁邊經過時,多看了她們幾眼,引起兩名女孩的不滿,就過來打人。
據了解,兩名打人者均是未成年人,但不是在校生,都是小溪鎮人,沒有固定工作,其中一人為孕婦,未滿18周歲,已經有五六個月身孕。黑衣紅裙女子則未滿16周歲,而視頻拍攝者是成年人。
廣兆中學張校長表示,被打女生5月19日已請假,沒去上課。
事件處理
處理:公安局已立案調查
2015年5月19日,平和縣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是上周六在微信朋友圈及其他網站陸續發現該視頻。根據視頻上的地點,多部門介入調查,最終查出確實發生在平和縣城。經多方努力,上周六,他們找到事發地點和涉事女子,已立案調查。“此案涉及未成年人,具體案件細節不便公開。不過,我們將根據調查結果,依照法律法規,該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該負責人表示,視頻流出後,被打女生心理負擔很重,他們已請了相關心理醫生對她進行心理輔導。針對被打女生的傷情,法醫還在鑑定。
平和縣教育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導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平時很注重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會特別對女生進行專題教育。“此事發生在校外,防不勝防啊!”接下去,他們也將研究如何更好地保護好學生。
律師說法
福建信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賴麗娜表示,本案中被害人的傷情經法醫鑑定達到輕傷以上的話,年滿十六周歲的行兇者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至於未滿十六周歲的則不予刑事處罰,可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如涉及民事賠償,未滿十六周歲或者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又沒有獨立經濟能力的,由其監護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