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十七屆運動會民眾比賽暨2022年福建省全民健身運動會總決賽競賽規程總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第十七屆運動會民眾比賽暨2022年福建省全民健身運動會總決賽競賽規程總則
- 外文名:General rules of competition rules for the mass competition of the 17th Fujian games and the final of the 2022 Fujian national fitness games
前言,競賽項目,競賽日期和地點,參加辦法,運動員資格與審查,運動員資格,資格審查,競賽辦法,獎勵辦法,賽事經費,技術官員,興奮劑檢查,其它,
前言
揚改革之帆、謀發展之業、惠民生之實,福建省第十七屆運動會將於2022年在“閩北”南平市舉行,本屆運動會繼續設定民眾比賽項目,並結合2022年福建省全民健身運動會總決賽在全省各設區市舉行,以此全面推動我省民眾體育發展,增加全省普通百姓的參與度和獲得感,使舉辦省運會成為推動福建全民健身工作高質量發展超越的重要舞台,成為弘揚體育文化、傳承體育精神、推動體育事業發展的助推器和風向標。
競賽項目
健身氣功、氣排球、龍舟、籠式足球、中國象棋、羽毛球、圍棋、桌球、太極拳、橋牌、網球、籃球、門球。
各競賽項目小項設定按照福建省第十七屆運動會各民眾比賽項目競賽規程執行。
競賽日期和地點
各項目比賽由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共同承辦,南平市、福州市、三明市各舉辦兩項比賽,其餘每個地市舉辦一項比賽,具體安排如下:
1.南平市:健身氣功、氣排球、
2.福州市:龍舟、籠式足球
3.廈門市:中國象棋
4.漳州市:羽毛球
5.泉州市:圍棋
6.三明市:桌球、太極拳
7.莆田市:橋牌
8.龍巖市:網球
9.寧德市:籃球
10.平潭綜合實驗區:門球
各項目具體競賽時間和比賽場館詳見各項目競賽規程。
參考資料:
參加辦法
(一)最大限度鼓勵全民參與,突出民眾性。各項目運動員參賽資格按照福建省第十七屆運動會各民眾比賽項目競賽規程執行。凡符合條件的福建籍居民均可參賽。根據不同項目以9個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為單位參賽。
(二)各項目運動隊在本項目比賽開始前1-2天報到,比賽結束後1天離會。運動員(隊)正式報到至離會期間,組委會將提供運動隊賓館至比賽場館間的交通保障,統一安排正編人員的食宿,食宿費用各自承擔。
運動員資格與審查
運動員資格
1.福建籍居民,以2021年12月31日前戶籍所在地為準。
2.現役、退役專業運動員不得參賽。
3.運動員只能代表一個單位參加一個大項的比賽。
4.經縣級以上醫務部門檢查證明身體健康。
5.須符合各項目競賽規程和競賽規則的有關規定。
參考資料:
資格審查
1.福建省體育局將制定並依據相關規定對運動員參賽資格進行審查,接受各參賽單位監督。各參賽單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舉報等形式,對運動員參賽資格進行審核與監督。
2.運動員在參賽資格上經查證屬實有違反規定的,單人項目取消本人參賽資格和比賽成績;兩人和兩人以上項目取消全隊參賽資格和比賽成績。此外,還將根據相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和單位進行處罰。
3.運動員(隊)被取消參賽資格和比賽成績的,已完成的比賽結果不再改變,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遞補。
參考資料:
競賽辦法
(一)福建省體育局審定並公布各項目競賽規程。
(二)比賽執行由國際單項體育組織或全國單項體育協會審定的競賽規則。
(三)比賽使用由國際單項體育組織或全國單項體育協會認定的器材。
(四)比賽按照競賽規程規定的報名標準或報名名額參加比賽,參賽隊伍數量不足報名名額的,按照實際參賽隊伍數量進行比賽。
(五)在決賽中,除部分項目按照規則規定比賽名次可以並列外,其它項目須排出單項名次,不得並列。
(六)各項目比賽將結合2022年福建省全民健身運動會總決賽進行,賽事名稱統一為“福建省第十七屆運動會民眾比賽XX暨2022年福建省全民健身運動會XX總決賽”。
參考資料:
獎勵辦法
(一)各項目均錄取前10名,並頒發獎牌和證書,團體比賽頒發獎盃。1-3名為一等獎,4-6名為二等獎,7-10名為三等獎。報名不足10名的,按單項競賽規程規定執行。
(二)評選福建省第十七屆運動會民眾賽事活動優秀組織獎,頒發牌匾。
賽事經費
由福建省體育局根據各項目實際情況撥付辦賽經費。
技術官員
(一)各項目的裁判員、技術代表和工作人員由福建省體育局選派,省級各單項協會協助組織。
(二)各項目技術官員在本項目比賽開始前4天報到,比賽結束後1天離會;因賽前準備工作需要提前報到的人員,須報經福建省體育局批准。
(三)技術官員正式報到至離會期間,承辦方負擔其食宿、差旅、市內交通、工作補貼等相關費用。
參考資料:
興奮劑檢查
興奮劑檢查和處罰按照福建省體育局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其它
·比賽服裝要求按照各項目競賽規程、規則及其它有關規定執行。
·競賽規程總則最終解釋權歸福建省體育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