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建陽市2014年度第二十六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批覆

《建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建陽市2014年度第26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請示》(潭政綜〔2014〕194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核定將建陽市境內農用地54.2515公頃(其中耕地21.3692公頃)、未利用地3.5578公頃轉為建設用地。核定徵收建陽市童遊街道東澤村水田6.4983公頃、旱地0.1486公頃、園地1.0014公頃、林地10.0853公頃、其他農用地1.6026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0143公頃、其他草地1.856公頃,彭墩村水田1.9407公頃、林地0.0521公頃、其他農用地0.4984公頃,新嶺村水田12.7816公頃、林地18.5822公頃、其他農用地1.0603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111公頃、水利設施用地0.5406公頃、其他草地0.1487公頃、其他未利用地1.5531公頃。合計徵收集體所有土地58.3753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核減7、8號地塊面積5.2368公頃。

二、建陽市人民政府須按法定程式和要求組織實施征地,切實做好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生產、生活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和征地管理費按規定繳納。

三、建陽市人民政府要嚴格按國家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並按規定備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建陽市2014年度第二十六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批覆
  • 發文機關:福建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閩政文〔2014〕442 號
《建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建陽市2014年度第26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請示》(潭政綜〔2014〕194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核定將建陽市境內農用地54.2515公頃(其中耕地21.3692公頃)、未利用地3.5578公頃轉為建設用地。核定徵收建陽市童遊街道東澤村水田6.4983公頃、旱地0.1486公頃、園地1.0014公頃、林地10.0853公頃、其他農用地1.6026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0143公頃、其他草地1.856公頃,彭墩村水田1.9407公頃、林地0.0521公頃、其他農用地0.4984公頃,新嶺村水田12.7816公頃、林地18.5822公頃、其他農用地1.0603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111公頃、水利設施用地0.5406公頃、其他草地0.1487公頃、其他未利用地1.5531公頃。合計徵收集體所有土地58.3753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核減7、8號地塊面積5.2368公頃。
二、建陽市人民政府須按法定程式和要求組織實施征地,切實做好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生產、生活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和征地管理費按規定繳納。
三、建陽市人民政府要嚴格按國家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並按規定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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