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南安市城市總體規劃局部調整的批覆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南安市城市總體規劃局部調整的批覆是一項由福建省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南安市城市總體規劃局部調整的批覆
  • 發布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泉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南安市城市總體規劃局部調整的請示》(泉政文〔2007〕11號)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南安市城市總體規劃局部調整(2001~2020)》。
二、要嚴格按照調整後的用地布局實施,加快城北組團的建設步伐,形成新的城市中心。加強規劃引導,搞好環境綜合整治和配套設施建設,改善人居環境。
三、要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城市內湖的水質,使其成為城市的景觀湖;積極推進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產業化進程,集中處理城市污水和垃圾,創造優美、舒適的城市環境。
四、要加快完善城市路網布局,充分預留並控制好城市社會停車場、公交場站等用地。加強城市防災設施規劃建設,儘快組織開展行政中心地質災害問題的專題研究,編制城市防洪排澇專項規劃,切實解決防洪排澇問題,保障城市的安全。
五、南安市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規劃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嚴格實施規劃,促進城市建設健康、有序進行。省建設廳和泉州市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南安市實施規劃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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