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福建省教育廳印發《福建省中小學生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鑑別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中小學生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鑑別指南
- 發布單位:福建省教育廳
內容解讀
適用範圍
該《指南》適用於面向中小學生(含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實施校外培訓的機構;面向3至6歲學齡前兒童實施培訓服務的機構,參照執行。
鑑別依據
鑑別主要從培訓目的、培訓內容、培訓方式、評價方式等維度進行綜合考量,如符合以下特徵,即判定為學科類培訓項目。
培訓目的:以學科知識與技能培訓為導向,主要為提升學科學習成績服務。
培訓內容:主要涉及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學習內容。
培訓方式:重在進行學科知識講解、聽說讀寫算等學科能力訓練,以預習、授課和鞏固練習等為主要過程,以教師(包括虛擬者、人工智慧等)講授示範、互動等為主要形式。
結果評價:對學生的評價側重甄別與選拔,以學習成績、考試結果等作為主要評價依據。
鑑別工作堅持統一標準、分級推進的原則。各設區市應抓緊時間研製鑑別工作方案,並報省教育廳備案後實施,標準與大多數地市不一致的要及時修正,確保全省標準統一。各縣(市、區)應在設區市方案下發後,進一步研製細化的本地區工作方案,並報設區市備案後實施,確保全市標準一致。
培訓機構應落實自主管理責任,對開展的培訓項目類別進行自我研判、自評自查,自覺按照“學科類”或者“非學科類”的相關管理要求,規範開展培訓活動,不得出現名不符實的情況,不得隱形變異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活動。
堅決防止個別機構“鑽空子”“打擦邊球”,以“非學科”之名行“學科”之實。對於弄虛作假騙取“非學科”鑑定結果以及在獲取“非學科”鑑定結果後違規開展學科培訓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撤銷其鑑定認定,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列入當年度校外培訓機構黑名單,並向社會公開通報處置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