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以及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酒類食品,下同)、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
(二)統籌推進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完善市場監管機制。負責轄區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各類市場主體的行政審批並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取締無證照經營行為;協調督促相關行業監管部門按照分工依法對市場主體加強監管,組織實施市場主體信用監管工作。
(三)依法承擔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濟秩序的責任。負責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虛擬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
(四)承擔轄區標準化管理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推動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管理轄區組織機構代碼、商品條碼和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
(五)承擔轄區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牽頭制定質量強區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轄區各部門各行業各領域開展質量提升行動;促進各行業各領域完善質量管理體系;組織開展轄區質量工作的考核評價;承擔對轄區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及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依法實施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
(六)統籌推進台江品牌建設。完善品牌培育激勵機制,組織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和商標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中國馳名商標、福建省著名商標的培育、推薦、保護工作;組織開展福州市知名商標的認定、保護工作;引導市場主體申報國家、省、市政府質量獎等各類品牌榮譽;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七)承擔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責任;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建立有利於新技術套用的新型準入和監管制度。
(八)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應急管理;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範;建立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監測處置;參與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參與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
(九)承擔食品生產、流通及餐飲服務環節(含食堂)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
(十)監督管理產(商)品質量。負責產品、商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管理產品、商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依法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承擔職責範圍內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處理及相關網路體系建設工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一)依法組織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十二)依法實施轄區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規範契約行為;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十三)組織指導各類市場主體、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監督管理工作;研究分析並依法公示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十四)承擔轄區計量管理工作和市場監管的認證工作。負責推動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加強量值傳遞體系建設;依法管理計量器具,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依法查處計量和認證違法行為。
(十五)承擔轄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和節能監督管理責任。承擔特種設備事故查處責任;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納入政府相應的應急處置與救援體系;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局機關有關政務規章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局機關和派出機構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承擔綜合性文稿、文電、機要、檔案、保密、督查、效能、信訪、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宣傳、輿情應對、會務、接待、固定資產使用管理、政務值班、綜治平安單位建設工作;協調組織綜合性調研;牽頭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答覆工作;負責計算機信息化設備及網路安全運行與維護。負責組織部門預算、決算及財務核算工作;指導監督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收費票據管理,組織收取和上繳各項非稅收入;負責內部審計和財務監管工作。
政策法規科職責: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牽頭組織梳理調整本部門行政權力事項;牽頭組織政策性調研,推動監管模式創新、監管方式轉變及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研究,提出完善市場監管體系建設草案;承擔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負責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
行政審批科職責:負責本部門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核發各類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承辦上級部門委託或授權的有關許可工作。依法承擔規定範圍內各類經營主體登記以及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工作;負責牽頭做好與行政服務中心的對接協調和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有關的統計和動態分析工作;負責經濟發展任務分解、統計分析、服務企業等方面工作,及時提供企業相關信息,做好在地企業跟蹤服務。
公平交易監管科職責:依法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組織指導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擬定廣告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指導查處發布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全區性相關業務工作的綜合整治和專項執法檢查。負責全局執法辦案管理和指導工作。
企業和網路監管科職責:負責市場主體信用監管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事項的監督檢查;協調推進各類市場主體的信用監督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對市場主體公示信息清況和經營行為情況進行抽查,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異常名錄製度;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經營工作;推進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完善市場監管治理機制;依法規定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負責對法律法規未明確主管部門的市場交易行為進行依法監管;組織實施商品交易市場專項治理工作;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及指導查處契約違法行為。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經紀人、拍賣行為工作。負責監管電子商務(網路)市場主體;組織承擔開展電子商務的網路監測工作;組織指導電子商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組織建設電子商務信用、監管、公共服務體系。
食品安全監管科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全區生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推動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擬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和指導全區性突發實踐應急處置;組織實施全區生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質量檢測及後處理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提出全區食品安全年度經費和重點項目資金安排。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督促和協調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科職責:承擔餐飲服務(含食堂,下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本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餐飲服務單位許可準入資質實地審查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查、質量監測及後處理;承擔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組織工作。參與餐飲服務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置。
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監管科職責:負責組織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日常監管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經營質量規範和使用使用質量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法定標準、產品分類管理;負責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日常監管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國家標準及生產企業經營管理規範;牽頭組織對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進行監管;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網際網路流通的監管;負責提出藥品、醫療器械安全年度經費和重點項目資金安排;組織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抽檢、送檢後處理以及不良事件的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認證工作及承擔本科室相關業務許可的現場審查;組織實施藥品安全科普工作;組織實施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條件審核證明發放的實地審查工作。
質量和品牌監管科職責:推進質量強區建設,推動形成政府監管、市場調節、企業主體、行業自律、社會參與的質量發展工作格局;組織實施轄區名牌發展戰略,指導企業開展名牌產品創建和產品質量獎申報工作;負責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以及政府質量考核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轄區產品質量狀況統計分析;承擔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使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調處商標糾紛,依法監督管理商標使用、代理、印刷等行為;組織推進商標戰略,做好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和名牌產品的推薦、保護工作,承擔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全區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指導企業開展標準化工作,推動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依法監督管理檢驗機構(實驗室);組織開展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自願性認證監管工作。
特種設備和計量監管科職責:依法組織監督管理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活動;組織指導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工作;組織指導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監督檢查;組織制定本轄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完善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體系;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投訴和事故。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和檢定人員;監督管理市場計量行為、商品量和計量仲裁檢定;負責能源計量和機動車安檢機構的監管工作。
消費維權投訴舉報中心職責:承擔12315、12365、12331專線的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工作,負責消費維權分流工作及相關統計數據分析;受理12345的投訴及分流工作,提供指揮處置突發性、緊急性事件調度平台;負責本轄區及指導各街所的投訴舉報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本轄區相關的消費維權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並督促相關業務科室及派出機構落實回復。組織實施市場產品和商品質量抽查工作,查處不合格產品和商品工作,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和商品召回工作。
人事教育科職責: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和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參與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參與職稱評定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從業人員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所獲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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