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豐縣審計局

祿豐縣審計局

根據《關於印發〈中共祿豐縣委祿豐縣人民政府關於祿豐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祿字〔2011〕6號),設立祿豐縣審計局,為祿豐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祿豐縣審計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附則,

職能調整

(一)將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國家審計監督對象以外的單位出具的有關審計報告的職責劃給行業協會管理。
(二)加強對經濟責任、關係民生的資源能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政府投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全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組織領導、協調監督和指導全縣內部審計機構的業務;擬訂全縣審計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認真組織落實年度審計計畫和審計重點,組織開展行業和重大專項資金的審計或審計調查;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人民政府和州審計局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及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人民政府報告政府投資審計結果及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縣級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省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政府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縣級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縣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縣人民政府部門,縣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國際金融機構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贈款項目和項目執行單位的財務收支。
8.對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經濟行為的績效進行審計評價。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省州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
(九)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組織建設縣審計局審計信息系統。
(十)承辦祿豐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祿豐縣審計局機關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事務;負責組織有關重要會議,起草有關重要報告、檔案;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負責文電、統計、保密、信訪、機要、檔案、資產管理、後勤服務及編制機關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管理行政及審計事業經費、投資審計專戶,審計繳款專戶;負責機關人事管理、勞動保障、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試工作;承擔機關黨員幹部學習教育培訓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二)信息股
負責組織實施和管理維護全局計算機通信網路,指導計算機審計業務,完成好審計管理系統OA和現場審計實施系統AO互動使用日常工作;管理維護好區域網路、視頻會議室;負責信息宣傳及信息傳報工作;負責各項重點工作和重點工作的圖片資料收集工作;負責機關計算機管理、維護、培訓及審計網站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審計項目電子檔案建檔工作。
(三)法治股
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負責組織制訂有關審計業務的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各業務股室及社會中介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審核與覆核審計報告、審計結果報告、審計調查報告、審計結果公告和審計決定等審計文書;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組織檢查審計執法情況;負責對全縣內部審計機構和內審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四)財政金融及行政事業審計股
擬訂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的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及其他財政收支、地方稅務系統稅收征管情況、縣級金庫辦理縣本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審計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負責縣財政局、縣地稅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匯總部門預算執行結果;負責審計中央、省、州財政轉移支付資金;負責對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地方金融,保險證券機構、金融性公司項目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審計全縣運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和其他國際組織、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捐款項目,對項目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並提供公證報告。負責審計與縣財政有撥款關係的縣級黨政、人大、政協、公檢法司、社會群團、教育、衛生、社科等行政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
負責編制政府投資項目年度審計計畫,制訂年度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工作方案;組織與政府投資項目有關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負責對國家投資的全縣重點建設項目的開工前,預算、執行和決算的審計監督;組織對其他縣屬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負責對與國家投資相關的設計、施工單位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審計監督;對重大投資項目的預算執行(跟蹤審計)、工程結算、竣工決算實施審計,並對其效益進行評價;負責聘請社會專業機構或專業人員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業務的監管,對其提出的審計決定和審計結果真實性負責;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經濟責任審計股
協調、管理全縣縣處級以下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祿豐縣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聯席會議;向領導小組和成員單位報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負責縣級國家機關主要負責人,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和依法屬於縣級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相關審計調查。
(七)經貿及社會保障審計股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省、州政府的規定,組織對縣屬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審計監督;負責審計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中央、省州屬企業;開展經貿部門財務收支的審計。負責審計全縣社會保障、救災救濟及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縣級民政、社保部門及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等社會保險基金徵集管理使用及其財務收支;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人員編制

祿豐縣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3名(副科級)。

附則

(一)祿豐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祿豐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祿豐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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