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水利局

神木市水利局

神木市水利局,是神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原名水務局,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水旱防治,水資源管理等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神木市水利局
  • 隸屬:神木市人民政府
  • 局長:王成剛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市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水利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起草政府水利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戰略規劃及重要流域(區域)水利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境內引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的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市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提出市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全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對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市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負責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重要河湖庫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市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市級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驗收和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十一)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流域、跨鎮街的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淤地壩的安全監管。
(十二)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相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水利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信息,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發布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
2、河道採礦管理職責分工,按照《陝西省河道管理條例》和《陝西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崗。
(二)項目管理崗。
(三)水政管理崗。
(四)財務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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