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是由聖靈在童女馬利亞的腹中成孕(太一18,20~21,23,),他乃是神成為人,使神的成分與人的成分調和為一,而不產生第三成分。他是神而人者,也就是神人,並未產生第三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神人調和
信徒是借著靈里重生,借著主耶穌基督的救贖和生命的分賜而成為神的兒女(約一13,)由人的成分與神的成分相調為一,而不產生第三成分。
“調和”這辭是有根據的。第一,是舊約的表征,素祭的細面與油相調,成為素祭的餅,乃是二種成分之物調成一物,並不產生第三種成分之物(利二4)。此外,在出埃及記、民數記里,每逢講素祭時,都會用到“調和”一辭,因為油、面調在一起,就是調和。
其次,是新約的說法。約翰六章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神是來作我們的食物(53~55),也作我們的活水(約七37~39。)。當我們把食物吃到裡面時,如果這些食物僅僅與我們聯合而不調和,我們就不能吸收食物的營養。我們吃下去的食物,經過消化、吸收,就與我們調和了。照樣,神作為食物進入我們的裡面,他就與我們調和了。另外在約翰福音十五章里說到,我們是枝子,主耶穌是葡萄樹,我們需要接在這棵好葡萄樹上。二者不只接連成為一樹,並且二者的生命相調為一,結出一種果子,並不結出第三性的果子。
這裡需要強調的是,這調和不產生第三性。信徒與主聯合,成為一靈,(林前六17,)乃是信徒的靈與主靈,二靈調成一靈,就是神人調和。
關於神格與神性
“關於基督的神格,耶穌基督從永遠到永遠都是神。”在這句話里不是用神性(divinity)這辭,而是用神格(deity)一辭。基督徒需要清楚認識“神格”與“神性”的不同。信徒能有分於神的神性,但不能有分於神的神格。好象作兒女的人,能有分於父親的性情,卻不能有分於父親的位格。彼後一章四節說,“我們……得有分於神的性情。”神人調和在此並無分離,也無混淆,更沒有變成第三性。第三性這個說法是出自猶推古派(Entychians);他們的教義里不承認基督神人二性的分別及兼有,以為二性溶合為一,非為神性,也與人性不同,乃是神人二性相合之第三性,且以神性居首,人性則溶合於神性之內。所以此派也稱為獨性派,其獨性之說法為主後四五一年在迦克墩(Chalcedon)召集之第四次大會所否定。說神性與人性溶合,成為第三性。這是錯誤的;這也是歷代神學的大爭執。
“調和”這辭是有根據的。第一,是舊約的表征,素祭的細面與油相調,成為素祭的餅,乃是二種成分之物調成一物,並不產生第三種成分之物(利二4)。此外,在出埃及記、民數記里,每逢講素祭時,都會用到“調和”一辭,因為油、面調在一起,就是調和。
其次,是新約的說法。約翰六章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神是來作我們的食物(53~55),也作我們的活水(約七37~39。)。當我們把食物吃到裡面時,如果這些食物僅僅與我們聯合而不調和,我們就不能吸收食物的營養。我們吃下去的食物,經過消化、吸收,就與我們調和了。照樣,神作為食物進入我們的裡面,他就與我們調和了。另外在約翰福音十五章里說到,我們是枝子,主耶穌是葡萄樹,我們需要接在這棵好葡萄樹上。二者不只接連成為一樹,並且二者的生命相調為一,結出一種果子,並不結出第三性的果子。
這裡需要強調的是,這調和不產生第三性。信徒與主聯合,成為一靈,(林前六17,)乃是信徒的靈與主靈,二靈調成一靈,就是神人調和。
關於神格與神性
“關於基督的神格,耶穌基督從永遠到永遠都是神。”在這句話里不是用神性(divinity)這辭,而是用神格(deity)一辭。基督徒需要清楚認識“神格”與“神性”的不同。信徒能有分於神的神性,但不能有分於神的神格。好象作兒女的人,能有分於父親的性情,卻不能有分於父親的位格。彼後一章四節說,“我們……得有分於神的性情。”神人調和在此並無分離,也無混淆,更沒有變成第三性。第三性這個說法是出自猶推古派(Entychians);他們的教義里不承認基督神人二性的分別及兼有,以為二性溶合為一,非為神性,也與人性不同,乃是神人二性相合之第三性,且以神性居首,人性則溶合於神性之內。所以此派也稱為獨性派,其獨性之說法為主後四五一年在迦克墩(Chalcedon)召集之第四次大會所否定。說神性與人性溶合,成為第三性。這是錯誤的;這也是歷代神學的大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