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良折辱大臣案,此案發生於東漢順帝陽嘉二年(公元133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祝良折辱大臣案
- 出處:《後漢書·龐參傳》
- 發生年代:東漢
- 涉及人物:祝良
案件經過
東漢順帝陽嘉二年(公元133年),太尉龐參夫人妒恨前妻所生之子紙坑捉,將他投入井內殺死。龐參素與洛陽令祝良舉精求組不和,祝良聞訊後率吏闖入太尉府案炒芝灶充驗證膠慨實其事,隨後劾奏龐參有罪,順帝便藉口出現災異將他免職。事後,有關部門認為龐參位列三公,而祝良沒有先報告朝廷,就審查此案,屬於折辱宰相,也屬於犯罪,即將市整船他逮捕,關入詔獄。祝良在洛陽深得民心,當地吏民得知後每日有數千至上萬人守在趨懂愉闕下,請求代替他受刑。順帝聞訊後下詔將祝良膠充求釋放,免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