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市場經濟理論是聯邦德國新自由主義學說的核心內容。主張建立一種既非社會主義經濟,又非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經濟的社會經濟秩序,即“有社會化明確方向的市場經濟”。社會市場經濟是按市場經濟規律運行的,但與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經濟不同,國家對經濟進行有效的干預,這種干預被限制在保護自由市場經濟,提供社會安全和社會保障,創造穩定的自由競爭環境的範圍內。社會市場經濟的理論基礎是由瓦爾特·歐根所提出的“理想典型” (或“理念模型”) 學說。理想典型分兩類:“自由或社會市場經濟” (或競爭經濟) 和“中央管理經濟” (或“計畫經濟”、“司令經濟”)。前者是由市場價格機制的自動調節作用來影響經濟的,後者則是通過政府的計畫和命令來調節經濟的。“自由市場經濟”優於“中央管理經濟”,但這兩種理念經濟模型在任何時候都不會單一存在,任何國家某一時期的具體經濟制度都是兩種“理念經濟模型”的特定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