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用炸藥

爆破礦岩的各種炸藥。要求安全性好、威力高、材料來源廣、成本低、加工工藝簡單、便於機械化裝藥,還要求爆炸生成的有害氣體符合安全規程。6~7世紀,中國發明了黑火藥。13世紀末,黑火藥傳入歐洲,17世紀20年代開始用於採礦業。1866年瑞典諾貝爾發明了以硅藻土為吸收劑的硝化甘油炸藥,隨後又研究成功膠質硝化甘油炸藥,成為新一代礦用炸藥。與此同時,還相繼出現了以硝酸銨為主要成分的各種粉狀炸藥。20世紀50年代先後發明銨油炸藥和漿狀炸藥;20世紀70年代研製成乳化油炸藥。液氧也曾作為炸藥被某些礦山套用。  採礦工業廣泛套用硝銨類炸藥。按使用條件分為:普通礦用炸藥和煤礦安全炸藥。前者適用於露天礦和無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其中有的炸藥品種只能用於露天礦。後者含有一定量的消焰劑,適用於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嚴格按照礦井瓦斯湧出量等級和其他開採條件,選擇炸藥品種。
中國礦山使用的炸藥主要有銨梯炸藥、銨油炸藥、銨松蠟炸藥、漿狀炸藥(水膠炸藥)、乳化油炸藥、硝化甘油炸藥等。此外,還有液體炸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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