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縣農業農村局

磐安縣農業農村局

磐安縣農業農村局是磐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領導是李威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磐安縣農業農村局
  • 所屬單位:磐安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磐安縣
  • 現任領導:李威良(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三農”工作發展戰略,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擬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組織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
(四)負責高效生態農業產業體系建設。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觀光農業和農家樂、共享農屋發展工作。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組織協調農產品的初加工及展銷工作。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農業機械、農藥使用和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農家樂和休閒觀光農業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指導協調水事糾紛的處理。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江堤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落實農業農村領域生態環境保護要求,配合做好農業生態環境污染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負責農業“三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的申報和認證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和鑑定及認證管理。
(七)負責農業資源管理。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業行政許可及其監督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開展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依法開展農業執法、生豬定點屠宰檢查,做好行政處罰及行政強制工作。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對動植物疫情疫病的監測,依法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節約用水和水土保持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組織、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縣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一)負責農業水利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縣投資安排的農業水利投資項目建設規劃、農業水利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和審核水利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水利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農村水利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十三)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技術推廣隊伍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水利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農業野生植物保護工作。
(十四)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組織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五)組織開展農業、水利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有關農業、水利涉外事務,組織開展技術交流合作;做好農業、水利對外招商工作,承擔農業、水利援外項目,推動全縣農業、水利對外開放工作。
(十六)擬訂扶貧開發工作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協調督促扶貧開發工作,承擔縣扶持貧困地區經濟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縣扶貧工作的政策調研、工作指導、監督檢查、考核驗收。具體抓好異地搬遷、“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三聯”幫扶、掛鈎結對及扶貧開發等工作落實。完成上級扶貧辦交辦的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全縣農村住房改造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颱風暴潮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承擔洪泛區、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制定水旱災害防禦水利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持續深化“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高水平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溪河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堅持建管並重,加強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4.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推動農業農村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縱深發展,推動數位化轉型,實現“掌上辦事、掌上辦公”。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二十一)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監督管理。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現任領導

磐安縣農業農村局局長:李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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