碭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碭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碭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碭山縣機構改革最佳化設定的新部門,為碭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碭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部門:碭山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碭山縣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藥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等,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開展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對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進行查處和指導,組織查處督辦轄區內重大違法案件和疑難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等。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碭山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質量發展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或參與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統一組織全縣生產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監管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並組織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落實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全縣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貫徹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落實標準化戰略和規劃,依法承擔地方性標準統一立項、審批、編號和發布等工作。組織實施標準以及對標準制定、實施進行監督。(依據法定職責協調指導和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依法協調指導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推動參與國際化標準活動。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檢驗檢測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檢驗檢測法律、法規、政策、規劃,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制定並實施全縣認證認可工作規劃,指導和監督全縣產品認證、體系認證、服務認證工作。指導促進全縣認證行業發展。
(十五)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擬訂原產地地理標誌統一認定製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相關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十八)貫徹執行國家藥典等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配合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
(十九)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職責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一)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制定檢查制度,依法查處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二十二)研究制定支持和促進非公企業黨建工作的相關政策和措施;抓好所屬協會的黨建工作,重點指導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及網際網路企業、商務樓宇等黨建工作;認真完成縣委非公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縣內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協作機制和銜接機制。市場監管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縣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
2.與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管管理局監督管理。(2)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商務局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市場監管局在藥品監管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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