碭山縣城市管理局

碭山縣城市管理局

碭山縣城市管理局是碭山縣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碭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碭山縣城市管理局
  • 所屬部門:碭山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碭山縣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等;負責起草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相關法規規章,制定市政基礎設施運行、園林綠化、城市照明、市容環衛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環衛基礎設施建設、城市景觀亮化美化管理等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負責制定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規範和執法行為規範,指導督察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構及所屬執法人員依法行政行為。
(三)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縣環境衛生綜合管理;負責道路清掃保潔和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企業行政許可,對城市道路清掃保潔和生活垃圾收集、清運、處置實施監管考核;負責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清運、處置企業資質審批,對城區內建築垃圾、工程渣土等固體廢棄物運輸、消納實施監管;負責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置工作,對垃圾處理企業運營實施監管。
(四)負責全縣市政設施管理(含地下綜合管廊、給排水、強弱電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照明亮化建設職能);負責全縣生活性用水的污水處理;負責全縣供水、排水管理。
(五)負責編制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規劃、綠地系統規劃、綠地養護標準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涉綠應急搶險、公共服務、園林施工企業行業管理;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範圍內的砍伐樹木、移植、占用(含臨時占用)綠地的審批、監管。
(六)負責編制戶外廣告專項規劃、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技術規範,負責戶外廣告、招牌標誌設定審批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組織全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審查、培訓、考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信訪、複議、應訴等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裝備器材的列編、更新和補充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燃氣站、點管理工作。
(十)負責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方面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省政府有關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相關規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關行政處罰的實施細則。具體行使以下行政處罰權:
1.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2.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燃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6.城市公用事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危害、損害城市公共設施管理運行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7.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8.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下列行為的行政處罰權: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過程中建築垃圾(渣土)、清運、處置管理、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
9.工商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10.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
11.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12.食品藥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13.省、市、縣政府決定調整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李超峰

辦公地址

桃源居二期綜合辦公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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