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石”是史書中記載的暹羅、錫蘭和爪哇向明朝進貢的貢物。雖然是國外進貢,可此物在中國並不罕見,充其量就是一種鵝卵石。但由於明朝採取“薄來厚往”的政策,對外國進貢來的東西一概照單全收並給以錢鈔,因此許多國家都衝著圖利而將方物運往明朝,碗石就是其中之一。
基本介紹
進貢碗石最多的是暹羅,該國曾在正統二年(1437)運來一批,當時明朝給了每斤250貫的高價,使暹羅獲利頗豐。到正統九年(1444),暹羅便又運來8000斤,此次禮部認為碗石非貴重物品,每斤降價為鈔50貫,僅值上次給價的1/5,後來又減半給之。即使如此,暹羅貢使還認為有利可圖,故在正統十二年(1447)再運來1380斤,且要求循正統二年例給價,結果在禮部發生激烈爭吵,最後鬧到英宗那,才不得不每斤給鈔50貫了事,並告訴今後不準再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