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市統計局是石獅市人民政府部門。
石獅市統計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規章、標準和統計工作計畫,實施國家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和辦法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獅市統計局
- 辦公地址:石獅市湖濱街道公務大廈20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泉州市統計法律法規及有關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標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統計工作規劃、調查計畫及方案。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開展統計科學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門統計標準、統計調查項目和各鎮(街道)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國統計專業資格和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及考務工作。監督管理由中央、省、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投資。
(十)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實施全市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下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接待、後勤服務和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下屬單位行政事業經費、專項資金、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管理由中央、省、泉州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投資;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全市統計辦公自動化建設。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組織實施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和資產負債調查;開展全市綜合經濟與資源環境核算;監測預警全市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對重要的國民經濟統計數據進行評估驗證,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參與政府及其部門績效評估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工作;負責統計數據發布、統計新聞宣傳和統計信息工作,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統計調查計畫和統計標準,負責統計制度的管理,設計、管理和審核市級的專項調查任務,審核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部門統計調查方案;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有關服務業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質量檢查評估和統計分析。
(二)統計股
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等基本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及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農村基本情況統計,協助組織實施全國農業普查,開展農村、農業、農民等專項調查;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質量檢查評估和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全國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收入、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和環境基本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就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普及工作,開展統計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協助省、泉州市統計局組織實施統計人員從業資格認定;負責本市範圍內涉外調查活動的監督管理;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現任領導
局長:柯曉霖
直屬單位
(一)社會經濟調查大隊(副科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上級統計部門制定的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組織實施城市社會經濟、農村社會經濟、企業調查方案;
2、準確、及時系統地制售、整理編印統計調查資料;
3、開展對城市社會經濟、農村社會經濟、與企業改革和發展市場體系密切相關的專題等問題的分析研究和重要問題的快速調查,向各級澡政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調查資料和信息;
4、負責對調查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調查網點的組織指導工作;
5、根據國家統計法律、規章制度及福建省地方統計法規,協助做好統計普法和執法工作;
6、在市統計局領導下,做好隊伍的思想政治和行政後勤工作;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統計調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具體設三個中隊 :
1、城市社會經濟調查中隊:負責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統計、建築業統計、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等工作;負責物價指數調查、城市居民住戶收支調查、城市基本情況的統計、限額以下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抽樣調查、集貿市場調查、婦女兒童統計調查和開展社情民意調查等抽樣、專項調查等任務。
2、農村社會經濟調查中隊:負責農村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農村住戶調查、農村品產量調查、農產品價格指數調查、海洋產業調查、農村固定資產抽樣調查、民族村調查等農村調查等農村統計工作;開展農村社會經濟問題的分析研究和重要問題的快速調查。
3、企業經濟調查中隊:組織實施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工業品價格指數調查、企業景氣調查、企業集團調查、現代企業制度企業調查、外資企業投資情況調查、旅遊業抽樣調查、資源清查、投入產出調查、服務業調查等企業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開展統計分析研究工作,特別是與企業發展和發展市場體系密切相關的專題分析研究;向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企業調查資料和信息。
(二)普查中心(股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
1、負責研究和提出全市人口、農業、經濟等普查的計畫,研究解決普查專業技術各類問題;
2、負責指導與各種普查和專項統計調查有關的統計基礎工作,並負責對有關人員進行培訓;
3、負責全市人口、農業、經濟等普查的組織、宣傳、協調工作,負責普查數據審核、評估、對外發布普查數據;
4、負責基本單位日常統計工作,負責基本單位統計數據審核,及名錄庫資料管理和名錄資料的對外提供;
5、完成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石獅市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