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粉煤灰穩定土

石灰粉煤灰穩定土

一定數量的石灰和粉煤灰或石灰和爐渣與其他集料相配合,加入適量的水,當其抗壓強度符合規定的要求時,稱為石灰工業廢渣穩定土(簡稱石灰工業廢渣)。工業廢渣包括:粉煤灰爐渣、高爐礦渣、鋼渣(已經過崩解達到穩定),以及其他冶金礦渣、煤矸石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灰粉煤灰穩定土
  • 外文名:Lime fly ash stabilized soil
  • 原料:石灰、粉煤灰等
  • 簡稱:二灰穩定土
  • 套用:道路結構的基層、底基層
  • 工業廢渣:粉煤灰、爐渣、高爐礦渣、鋼渣等
分類,材料要求,穩定土的施工,特殊時期施工措施,

分類

石灰工業廢渣材料可分為兩大類:石灰粉煤灰類和石灰其他廢渣類。石灰粉煤灰類是指用石灰粉煤灰穩定細粒土(含砂)、中粒土和粗粒土,視具體情況可分別簡稱為二灰土、二灰砂礫、二灰碎石、二灰礦渣等。其中砂礫、碎石、礦渣、煤矸石等可能是中粒土,也可能是粗粒土,都統稱為集料。石灰其他廢渣類是指用石灰直接穩定各類工業廢渣。
除了上面所說的兩大類外,還可以有其他類型的石灰工業廢渣。由於使用最廣的石灰工業廢渣是石灰粉煤灰類。石灰工業廢渣穩定土,特別是二灰穩定土,具有良好的力學性能、板體性、水穩性和一定的抗凍性,其抗凍性較石灰土高得多。石灰工業廢渣的初期強度低,但隨齡期的增長幅度大。二灰土中粉煤灰用量越多,初期強度越低,三個月齡期的強度增長幅度也越大。在二灰土中加入粒料或少量水泥可提高其早期強度,乾縮、冷縮易產生裂縫。二灰土的收縮性小於水泥土和石灰土。在最佳含水量下用二灰土混合料製成梁式試件後,在空氣中自然風化產生的最大幹縮應變,二灰土禁止用作高級路面的基層。

材料要求

1.石灰。應採用經磨細的生石灰粉或消石灰,消石灰應過篩去掉大於5mm的灰塊,石灰等級為Ⅲ級以上,含水量不超過4%。石灰應在用灰前5~7d消解完畢,嚴禁隨消解隨使用。消解石灰要掌握用水量,使石灰能充分消解,並保持濕度(一般在20%~35%),以免過乾飛揚或過濕成團(參考用水量:消解每噸生石灰用水量一般在600~800kg)。
2.粉煤灰。應採用二級以上的粉煤灰,燒失量不超過20%;粉煤灰的比表面積宜大於2500cm2/g或通過0.075 mm篩孔總量不少於70%,通過0.3 mm篩孔總量不少於90%;使用濕粉煤灰時,含水量不宜超過35%。濕的粉煤灰要在用前幾天運到,以便瀝水,並要防止雨淋或灰粉飛揚。乾粉煤灰最好在裝運前加適量水運送或用封閉車運輸,以免揚灰。
3.土。土以塑性指數10~20的黏性土為宜;用石灰穩定無塑性指數的級配砂礫、級配碎石、未篩分碎石時,應添加15%左右的黏性土;試驗塑性指數偏大的黏性土時,應進行粉碎,粉碎后土塊的最大尺寸不應大於15mm。土的有機質含量不超過10%,硫酸鹽含量超過0.8%時不宜用石灰穩定。使用特殊類型的土壤如級配礫石、砂石、雜填土等應經試驗決定。碎石或礫石的壓碎值應符合以下要求:用於城市快速路和主幹道基層應不大於30%;用於次幹路基層應不大於35%。

穩定土的施工

石灰粉煤灰穩定土基層的施工工藝流程為:備料、拌合、攤鋪與整型、壓實、檢測、養護及驗收。
1.拌合。人工拌合宜採用條拌法,即將混合料鋪成條形後,邊翻拌邊前進。翻拌2或3遍後,按接近混合料最近含水量所需加水量,順條均勻地撒人混合料,然後拌合至均勻為止。路槽拌合應在用層鋪法鋪料後進行,宜採用拖拉機帶多鏵犁和拖拉機帶旋轉犁或缺口圓盤耙,兩台機具配合交叉翻拌。拌石灰粉煤灰和石灰粉煤灰土時,先用拖拉機帶多鏵犁翻拌一遍,隨即用旋轉犁或缺口圓盤耙打碎一遍,如此翻拌到均勻為止。拌石灰粉煤灰摻混合料時,宜先把細料拌勻後再鋪粗粒料,然後用多鏵犁單獨拌勻。如有局部拌合不均勻或拌合不到之處,可由人工輔助拌合。機械廠拌是採用強制式拌和機、粉碎機、皮帶運輸機和鏟車等設備。操作時先將粉煤灰、石灰(和土)按一定比例由皮帶運輸機送人粉碎機,使之粉碎並拌勻後,再與一定比例粗粒料(如碎石)同時用皮帶運輸機分別送進強制式拌和機中,在略大於最佳含水量下拌合均勻,然後將拌合均勻的混合料卸至儲料場待運。拌合均勻的石灰粉煤灰混合料中,不得含有大於25mm的土、粉煤灰及石灰團粒。
2.攤鋪。拌合均勻的混合料,在攤鋪整型前,其含水量一般為最佳含水量±2%。將拌合的混合料按設計斷面和松鋪厚度均勻攤鋪於路槽內。其松鋪厚度為壓實厚度乘以壓實係數。壓實係數值宜按試鋪決定。一般可參考以下範圍:
(1)人工拌合與人工攤鋪,不含粗粒料的混合料為1.7~2.0;含粗粒料的混合料為1.4~1.6。
(2)機械拌合與機械攤鋪,不含粗粒料的混合料為1.4~1.7;含粗粒料的混合料為1.2~1.4。多層攤鋪時,應在下層壓實後隨即攤鋪上層混合料。在攤鋪上層混合料前,可將下層表面灑水濕潤。攤鋪作業方式有兩種,即攤鋪機攤鋪和平地機攤鋪。
3.壓實。石灰粉煤灰混合料的壓實厚度,最大為20 cm,最小為10 cm。
(1)在混合料含水量合適的情況下進行碾壓,碾壓分初壓、復壓、終壓三個階段。
(2)初壓、復壓、終壓均採用鋼輪振動壓路機進行,壓路機噸位應在12t以上。
(3)混合料經攤鋪和整型後,應立即在全寬範圍內進行碾壓。採用輪胎式單鋼輪振動壓路機,直線段由兩側向中心碾壓,超高段由內側向外側碾壓,每道碾壓應與上道碾壓重疊30mm,使每層整個厚度和寬度完全均勻地壓實到規定的密度為止。
(4)壓實後表面應平整,無輪跡或隆起、裂縫搓板及起皮鬆散等現象,壓實度達到規定要求。碾壓過程中.混合料的表面層應始終保持濕潤。如果表面水蒸發過快,應及時補灑少量的水。
(5)每層碾壓後.試驗人員測壓實度,測量人員鋇量高程,並做好記錄。如標高達不到要求,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機械或人的整平,使之達到要求。
(6)在碾壓過程中應始終保持表面濕潤,集料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1%~2%以內,終壓完成後應檢測壓實度和沒計高程,達到要求後進行下一步施工。
4.養護
碾壓完成後應立即進行灑水養護,灑水次數視氣溫狀況以保持基層表面濕潤為度。養護期一般為7d。養護期間以封閉交通為宜,嚴禁履帶車通行及機動車輛在基層上掉頭或剎車。

特殊時期施工措施

1.冬期施工
(1)基層應在第一次重冰凍(-3℃~-5℃)到來之前的一個月停止施工,以保證其在達到設計強度之前不受凍。
(2)必要可採取提高早期強度的措施,防止基層受凍。例如,在混合料中摻加2%~5%的水泥代替石灰;在混合料結構組成規定範圍內加大集料用量;採用碾壓成型的最低含水量的情況下壓實,最低含水量宜小於最佳含水量1%~2%。
2.雨期施工
(1)根據天氣預報合理安排施工.做到雨天不施工。
(2)雨期施工時應將石灰、粉煤灰等進行覆蓋,材料場地做好排水,使原材料避免雨淋及雨水浸泡。
(3)合理安排施工段長度,各項工序緊密連線,集中力量分段鋪築,在下雨前做到碾壓密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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